img_1444707603875.jpg picture
 
中文簡介
二十一世紀的法學,必須迎向許多挑戰,因此法學教育與研究迫切需要透過體制創新來創造突破性的典範。本院除有悠久傑出的傳統法學研究外,本院教師亦早已展現科際整合法律研究發展的高度興趣,多年來已與本校其他院系教授合開多門跨科際領域課程,並有跨科際之研究計畫。經多年規劃並設立「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於93學年度起正式招生,以掌握未來法學教育之特質,培養社會所需的各類專業法律人才。

由於社會愈趨多元發展,法律所需規範的內容愈趨複雜,所規範的事務也愈趨專業。法律人所需要的知識,除了傳統法律規範之知識外,尚需要多元專業化的知識。為滿足新時代法學教育的需求,本所學生限於大學時代非以法學為專攻者,教學目標乃是讓學生擁有足以擔任司法人員與律師的法律專業知識,並進而引導學生將其既有的專業學科知識,運用於法學的研究上,以因應新時代國家社會對法律人的需求。

研究生畢業應修最低學分為92學分,其中必修學分共46學分,以及選修學分共有46學分。必修課程包括:憲法、行政法、民法總則、民法債編總論、民法債編各論、民法物權、民事訴訟法、公司法、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及刑事訴訟法。研究生需撰寫碩士論文,畢業後授以法學碩士學位。

■可習得之專業能力
經過本所之教學及訓練,學生在其原有專業外,更具備法律學專門知識及人文社會科學基本知識。

■就業管道
本所畢業學生就業管道包含:法官、律師、公私立機關之法律顧問、法務人員、法學學術研究人員、政府機關公務人員、民意代表、國會助理等。此外,本所學生仍可依其原有之專業知識選擇就業管道。
 
單位名稱
Interdisciplinary Legal Studies
Chinese Name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隸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