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式的災後重建:921災區重發展之研究─子計畫一:921災後重建與中部區域永續發展政策之研究(I)
Date Issued
2001
Date
2001
Author(s)
王鴻楷
DOI
892621Z002049
Abstract
本計畫從區域永續發展的角度,研擬與建議台灣中部地區於921 災後重建時所應
秉持的原則與採取的政策,目的在於結合永續發展趨勢及21 世紀議程(Agenda 21)對
於國家及地區永續發展策略之規劃,對應將永續發展理念納入災害發生、救援及重建過
程,最終目標在於對現在災區及未來可能發生災難的災區有所貢獻。本研究以宏觀視野
分析災後中央整體政策,以921 震災受損最嚴重的台中縣與南投縣20 個鄉鎮為研究範
圍,作政策面的檢討與建議。對於評估政策是否符合永續發展原則,國外如美國、英國、德國、荷蘭、尼泊爾
等國,都已應用策略性環境影響評估(SEA,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之作法,
實際參與到政策的評估,並有系統的建立區域永續性評估指標,以及釐清作用者(政府、
民間社團、社區)對不同層級政策(區域、縣、鄉鎮、社區)的作用力。因此,本計畫
重點包括彙整永續發展原則與指標及各國政策環評手段,並依此研擬區域與次區域之政
策評估模式,其次再以重建政策案例,瞭解災後重建之困難,以及其重建計畫、政策與
永續性的關係。本研究探討災後重建運作機制,對重建政策永續性評估設計,對於災後
重建組織運作情形、重建運作之官僚行為特性、重建計畫與預算作業制度、重建任務的
授權與地方自主能力的組織、人力、預算、制度等四重點分析面向,參考應用發展情境
的評估方式,針對快速變遷、變因相互糾結且不確定的重建環境進行評估的方法設計,
發展出九二一重建體制的政策情境(Policy scenario)評估,在組織方面,以行政運作
為分析要項;人力方面,以官僚行為特性為重點;預算部分則強調重建資源的分配;制
度方面以授權或地方自主能力為分析的要項,以系統的政策指標,評量體制政策情境。
此外,考量發展類型的差異造成各鄉鎮市發展不同的課題,在震災中受災的型態
亦有異,未來重建重點也因而不同,因此有必要分析鄉鎮發展的不同類型,做為未來研
擬永續性指標,以及評估不同類型鄉鎮市發展政策時之不同評估準則。本研究乃針對災
區20 個鄉鎮市的發展特性,包括各鄉鎮市的人口密度、二級及三級產業區位商數及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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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特色,將災區分成四種發展類型,作為分析的基礎。對於區域關鍵議題,本研究選擇
以水資源(烏溪河流域)、觀光產業與區域交通為政策研究的對象,配合前述四類鄉鎮
發展的類型,建構政策永續發展評估指標,而該指標係針對中部特定區域發展型態與重
建政策之需求擬訂,具有地區化的特殊意義。
Publisher
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Type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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