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漢語主動意義之「見」字語法探討
Journal
臺大文史哲學報
Journal Issue
54期
Pages
69-94
Date Issued
2001
Author(s)
Abstract
本文討論古代漢語中主動意義的「見」字語法功能,說明如「見背」、「見諒」、「見愛」、「見託」之類的「見」字(本文稱之為「見2」),與「見棄」、「見殺」、「見欺」一類表被動意義的「見」(本文稱之為「見1」)字語法性質差異。本文於第二節中陳述以往學者對此一問題的看法,第三節中則對歷來學者大致同意的看法,及遵循呂叔湘所主張的「見」字為第一身人稱代詞之省略說法,提出不同意見,認為「見2」並非人稱指代詞。本文主要提出下列四點理由:第一,「見2V」後的賓語並不固定,可以是第一、第二、甚或第三人稱代詞。第二,「見2V」後的賓語甚至可以是一般名詞,不必是人稱代詞。第三,「見2」字不像一般人稱代詞出現的環境較自由,它只能出現在動詞前面,而且通常也只能代稱賓語,語境太嚴格。第四,「見」字原本詞義根本與「我」或「自己」無涉。第四節中並根據唐鈺明、董志翹等人所舉例證說明「見2V」後面的賓語未必一定省略。本文又列舉先秦兩漢典籍中之例證說明賓語不能省略的現象,並非僅存在於晚期漢語的語料中,早在《韓非子》、《戰國策》及《史記》等上古漢語語料中就已存在。本文主張在語法結構上「見2V」為動詞,其後的確有賓語的存在,只不過此種賓語在表面結構上可以出現也可不出現,而通常情形是賓語被省略不出現,「見2V」與其後之賓語形成動賓結構的關係,這類賓語皆為指涉人的名詞,往往可以人稱代詞來替代,但卻並非一定要以人稱代詞形式出現。正因為表面上看來「見2V」結構與人稱代詞關係密切,說明了何以歷來學者會將「見2」視為人稱代名詞。本文於第五節及結論中說明「見」字的來源及其語法功能。「見1V」是被動結構,「見1」本是源自「遭受」之意,後來漸漸虛化成表被動意義的語法記號;「見2V」則是主動結構,「見2」本是源自「見面」之意的連動結構,後來發展過程中「見」字的動詞意義消失,便逐漸虛化成不帶語意的語法標記,用來標明「見2V」為主動句形式,同時也標明了「見2V」之後有受事賓語的存在,雖然此一受事賓語在表面結構上往往不出現。「見2VO」為動賓結構,由於「見2」和其後之動詞「V」之間結合關係緊密,中間不容許任何詞項的插入;而發展成熟的「見2V」結構中,「見2」已不帶實際動詞意義,是故「見2V」應被視為單一個動詞,而「見2」為語法功能標記,而非具實際語意的實詞,因此本文傾向將其歸類為動詞詞頭。
Type
journal artic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