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曲理論史的形成與建構--從戲曲音韻學角度考察
Date Issued
2004-07-31
Date
2004-07-31
Author(s)
DOI
922411H002098
Abstract
「度曲」有兩種意義,一是「製曲」,與「作曲」、「譜曲」意義相同,都是
「自作新曲之意」。如《漢書‧元帝紀》:「鼓琴瑟,吹洞簫,自度曲,被歌聲」,
應邵注:「自隱度作新曲」,音「踱」。二是「歌唱」、「演唱」之意,依曲調的節
拍歌唱,音「杜」,如張衡〈西京賦〉:「度曲未終,雲起雪飛,初若飄飄,後遂
霏霏。」就古典戲劇「製曲」的意義而言,劇作家填詞時須掌握南北曲、宮調、
套數、曲牌(含字數、句數、句式、平仄、押韻、對偶)等格律,又稱「音律論」,
相對於文字藝術技巧,傳統批評術語中以「文律」對稱。就古典戲劇「歌唱」的
意義而言,演唱者應當掌握五音四呼、四聲陰陽、出字、收聲、歸韻、切音等技
巧,又稱「演唱論」。統合言之,廣義的度曲論包括音律論與演唱論。
Subjects
度曲理論
戲曲
音韻學
Publisher
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
Type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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