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KEY STUDY ON COST SHARING
Resource
中華民國公共衛生學會雜誌 v.9 n.4 pp.184-197
Journal
中華民國公共衛生學會雜誌,v.9
Journal Issue
n.4
Pages
184-197
Date Issued
1989
Date
1989
Author(s)
YAUNG, CHIH-LIANG
SU, CHENG-LAN
FU, CHIEN-FEN
Abstract
本調查之目的在瞭解民眾對全民健康保險實施部分負擔之態度、對保險費及部分負擔之負擔能力以及「若實施部分負擔,參與健康保險之意願」,並探討其影響因素,以為規畫全民健康保險之參考。本調查除以分層三段等機率抽樣法抽取2500名設籍在台灣地區(不含離島及山地)之成人樣本外,另由公保處及勞保局抽取822名及500名公、農保被保險人,以獲得足夠之公、農保樣本。本調查採郵寄結構式問卷收集資料,有效問卷回收率為36.2﹪(1383/3822) ,各險別回收樣本與其該險別母群體在性別及年齡別之分佈無顯著差異。 其結果摘要如下: 1.公、勞保樣本自認交保險費金額較實際繳納額高出甚多,而農保樣本則較相近。可能的原因是公勞保被保險人自己負擔的保險費係由政府或雇主自薪資中扣除,而非自行籌款繳交,故造成認知上的差距。 2.為使家戶內尚未投保者都能加入健康保險而同意每戶每月再繳1100元保險費者佔 83.5﹪。 3.每次門診可負擔20﹪(60元)者佔89.7﹪;每次住院可部分負擔5﹪(1,100元)醫療費者佔86.1﹪;家戶每月部分負擔上限可為3000元者佔76.5﹪。 4.依所定之部分負擔條件,有78.8﹪的人贊成實施部分負擔方式為定率制。而若實施部分負擔,仍然願意參加全民保健者達84.1﹪,由此可見,全民健康保險採行部分負擔制度是為大多數民眾所接受。 5.年紀較輕者,教育程度較高者,在政府機關工作或為雇主者,家庭收入較高者、參加公保和有參加民間壽險者比非具上述特性者,其繳納保險費及部分負擔之能力亦較強。 6.教育程度較高者、在政府機關工作或為雇主者、家庭收入較高者、參加公保、有參加民間壽險者、繳納保險費及部分負擔能力較高者比非具上述特性者,其較贊成實施部分負擔,且參與健康保險之意願亦較強。 #B0289038
Subjects
健康保險
部份負擔保險
HEALTH INSURANCE
COST SHARING INSURANCE
Type
journal artic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