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ions
Pre-trial Publicity and Fair Trial After the Adop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Criminal Trials
Date Issued
2014
Date
2014
Author(s)
Kao, Yu-Jing
Abstract
長久以來,我國採行職業法官制度,高度信任職業法官身分上的專業性與獨立性能使其不受外部意見影響、依法審判,因此並未正視審前媒體輿論對審判者可能造成的影響。然而,未來我國若改採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將人民意見引入審判、並作出審判結果,即無法避免會面臨審前媒體輿論可能對一般大眾造成影響、形成偏見,而社會大眾又將帶著如此的偏見參與審判、甚至影響審判結果。
美國法之刑事訴訟經年以來行陪審團制,在陪審員的選任制度中,有獨立的陪審團資格審核程序,得以無法公正作出判斷為由,對候選人進行附正當理由的挑戰;當事人縱未能成功附正當理由排除特定候選人,制度上亦賦予有次數限制的附任意理由排除特定候選人之權利。為通常陪審員選任程序中用以確保陪審團公正性、篩選不適任候選人之擔保機制。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過去的歷史中甚至曾認定,基於特別嚴重的審前媒體輿論,審判地的整體社群皆已受到影響,形成劇烈的偏頗,使陪審員被預設的立場所囿,而不自知;通常程序中的陪審員公正篩選機制已無法有效擔保審判公正性。據此,法院在該情形下,應給予被告特別之救濟,例如移轉管轄、延期審理,以符合憲法對公正審判與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至於如何認定給予被告特別救濟之必要性、如何提供救濟,美國法中聯邦最高法院與各地方法院,皆有豐富之討論。
反觀我國,在研議採行新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之際,若未能正視被告可能受到審前媒體輿論的影響,妥適建立周全的通常選任程序公正擔保機制、並思考給予被告特殊救濟之可能,被告極可能將淪為實驗之白鼠,審判之公正性亦岌岌可危。本文在介紹美國法相關制度認定方式與爭議後,將以美國法為借鏡,以司法院人民觀審試行草案為例,提出立法之研擬,供我國未來相關制度參考。
美國法之刑事訴訟經年以來行陪審團制,在陪審員的選任制度中,有獨立的陪審團資格審核程序,得以無法公正作出判斷為由,對候選人進行附正當理由的挑戰;當事人縱未能成功附正當理由排除特定候選人,制度上亦賦予有次數限制的附任意理由排除特定候選人之權利。為通常陪審員選任程序中用以確保陪審團公正性、篩選不適任候選人之擔保機制。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過去的歷史中甚至曾認定,基於特別嚴重的審前媒體輿論,審判地的整體社群皆已受到影響,形成劇烈的偏頗,使陪審員被預設的立場所囿,而不自知;通常程序中的陪審員公正篩選機制已無法有效擔保審判公正性。據此,法院在該情形下,應給予被告特別之救濟,例如移轉管轄、延期審理,以符合憲法對公正審判與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至於如何認定給予被告特別救濟之必要性、如何提供救濟,美國法中聯邦最高法院與各地方法院,皆有豐富之討論。
反觀我國,在研議採行新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之際,若未能正視被告可能受到審前媒體輿論的影響,妥適建立周全的通常選任程序公正擔保機制、並思考給予被告特殊救濟之可能,被告極可能將淪為實驗之白鼠,審判之公正性亦岌岌可危。本文在介紹美國法相關制度認定方式與爭議後,將以美國法為借鏡,以司法院人民觀審試行草案為例,提出立法之研擬,供我國未來相關制度參考。
Subjects
人民參與審判
審前媒體輿論
公正審判
正當法律程序
偏頗
SDGs
Type
thesis
File(s)
No Thumbnail Available
Name
ntu-103-R98a21063-1.pdf
Size
23.32 KB
Format
Adobe PDF
Checks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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