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urvey in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aiwan child and youth protection family preservation program
Date Issued
2008
Date
2008
Author(s)
Chen, Chun-Miao
Abstract
社會行政主管機關與社會福利機構進行兒少保護工作後續介入服務模式主要以受虐者、施虐者及原生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此服務模式即是本文所探討「家庭維繫」。縱使美國以家庭為基礎的兒少保護模式是主要潮流,其發展經驗及評估機制有許多值得臺灣效法之處,然而在移植西方模式於本地實施過程中,可能有其差異存在。由於臺灣家庭維繫方案在推動過程中經歷各階段轉變,衍生不同層次的問題,在實務層面也產生了困境,因此本研究期探究臺灣推動家庭維繫方案背景、發展脈絡、規劃過程,瞭解方案形成與規劃的關鍵因素及其理念,探討與目前家庭維繫方案所產生的落差及調整機制,再根據研究成果提供未來臺灣本地化家庭維繫方案政策與實務之建議。 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深度訪談法,訪談內政部兒童局相關業務工作者、民間機構深度投入家庭維繫方案規劃歷程的資深工作者,以及縣市政府與民間單位主管/督導或工作兩年以上實務工作者,共十名受訪者接受訪談。研究結果以時序呈現家庭維繫發展歷史與脈絡,發現方案由民間引進、兒童局成立全面推廣,然兒童局有其助力推動「受虐兒童家庭維繫及家庭重整服務實施計畫」但仍欠缺周詳,因而進入執行階段雖有肯定方案價值性之處,卻也面對諸多有待突破的瓶頸。進一步分析規劃與執行發生落差之因素,一方面在「民間期待政府、政府寄望民間」情境之下,方案規劃初期即未能形成合作的氛圍;其次引用國外方案卻未思考到底要學習哪些內涵,僅將國外概念套上補助項目,使執行單位依據本身對方案詮釋提供服務,各單位均有其不同的見解與看法。運用政策決策制訂模型分析規劃過程:在有限的時間、經費與資訊情況下,無法建立理性化評估;僅沿用前一階段美國家庭維繫方案概念,沒有其他新方案的情況下,亦非漸進模式決策,而在此階段所進行資源分析時不夠嚴謹,又礙於計畫為補助性質,事先並沒有考慮方案執行後可能產生議題。運用第三代執行途徑整合模式探討落差因素:行動者日趨多元,使方案執行成為一個複雜過程,執行單位視外在環境與資源條件等差異而採取不同的策略,如北市與北縣家防中心即有不同作法。 最後依據研究發現的討論,研究者針對規劃與執行層面分別提出建議,規劃層面包括:方案制訂應嚴謹並考量配套措施與凝聚共識、方案規劃應有延續性、方案授權分層執行、中央仍須肩負監督責任以及重視業務承辦員專業訓練。執行層面包括:因應現實環境,階段性發展本地化家庭維繫方案、資源挹注不可或缺、加強專業訓練與落實督導制度與建立公私部門合作機制。
Subjects
child and youth protection
family preservation
policy/program develop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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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ntu-97-R93330013-1.pdf
Size
23.53 KB
F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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