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神明會」的社會學分析(2/2)
Date Issued
2004-07-31
Date
2004-07-31
Author(s)
林端
DOI
922412H002001
Abstract
何謂臺灣的「神明會」? 根據日本人編纂的《臺灣私法》的定義:「神明會是
由同鄉、同業、讀書人或親友等為奉祀神佛而設的團體,其目的在皈依神佛,亦
有兼顧會員個人的利益者。」在研究臺灣的固有的習慣法(也就是日本人所謂的
舊慣)其中的「祭祀公業」三年之久後,我們繼續這樣的研究,一方面擴大我們
對臺灣舊慣的研究,二方面也綜合過去的研究成果,在法律(現行法與習慣法)、
人(組織)、土地等三個面向,來進一步作臺灣「神明會」的研究。
過去兩年來,發揮研究者本身的專長,將法律與宗教綜合起來研究,我們分
別在五大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1. 協助政府對「神明會」的立法;
2. 研究「公同共有」的法律制度;
3. 「神明會」的田野研究與實地訪談;
4. 誰主誰從-「神明會」與寺廟的關係;
5. 對於借殼上市、身披祭祀公業之名的「神明會」加以研究。
在研究的過程裡面,田野研究方面,我們進行兩年的研究計畫,除了台北市、
台北縣、桃園縣等地區的研究,也作了台南市等地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希望
能做到所挑定的縣市作深度的訪談,從事實際個案的研究。因此,就像我們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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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祭祀公業的過程一樣,我們某種程度也希望透過此一實地訪談的研究,協助政
府訂定神明會的相關法令,我們一定程度也由研究者的角色,轉變到兼具協助立
法者的角色,我們的研究領域也由分析性的、描述性的社會學研究轉到兼具應用
的社會學研究。透過我們的實地研究,對於有關神明會的法律(定位不明、政策
紊亂)、土地(荒廢而無法處理)以及人的組織(會員爭權奪利)的情形,提出
一定的分析與對策。我們發現目前官方對於神明會採取放任不顧的態度,不但所
提供的資料與地址幾乎無效失聯,而且目前政策傾向把神明會的法律問題與土地
問題一併擺在《地籍清理條例》裡面來加以「清理」,不像祭祀公業仍在努力草
擬《祭祀公業管理條例》,希望藉著「管理」而讓它存活下去。在這種情形下神
明會有可能因此而逐步走入歷史。
Subjects
臺灣舊慣
神明會
祭祀公業
公同共有
固有法與繼受法
Publisher
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暨研究所
Type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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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412H00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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