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17325
標題: | 「論」、「說」作為文學類型之美感特質的研究 | 作者: | 柯慶明 | 關鍵字: | 論;說;文學類型;美感特質 | 公開日期: | 31-七月-2003 | 出版社: | 臺北市: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 | 摘要: | 論說文是不是一種「文學」的類型?假如說:「是」,那麼還有什麼「文體」 或「文類」,可以不算是「文學」?因為所有科學的研究報告;政治的辯論勸說 ,正都可以歸類於此。我們明明看到它顯然與詩歌、戲劇、小說等這類,一方面 是外在具有各別特殊的寫作形式,一方面是內容皆具抒情與想像性質的文體,截 然不同!論說文,憑什麼可以和它們放在一起歸為「文學」的同類? 近乎同樣的思維,亦可由Cleanth Brooks,John Thibaut Purser,Robert Penn Warren 所編撰之著名的文學的入門教本An Approach to Literature,1964 年的 Fourth Edition 上,除了Fiction,Poetry,Drama 之外,還選入了包括:The Personal Essay、The Essay of Idea and Opinion、The Critical Essay、Biography 等類的 Discursive Prose 一項;但在後來修訂的版本卻給刪去了。1其他同類的著作甚多, 但也都不約而同的,只選介小說、詩、戲劇,而散文不與焉,遑論論說文!2 不管這樣的發展是否妥當,畢竟散文是「非文學」的書寫亦在使用的文體形 式;而論說文的日常應用又和總是和現實上的目的關係緊密,我們確實得探察: 以說理為主的「論」「說」文,為什麼可以因其所俱的美感性質,而可以當作「文 章」或「文學作品」來欣賞?那都是屬於何種美感特質?出於何種修辭或表現策 略?也許透過歷代文論與重要選本的細密考察,我們可以獲得若干線索。由於篇 幅的限制,目前先只就中古與近古文學的現象,加以考察。 |
URI: | 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4406 | 其他識別: | 912411H002024 | Rights: | 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 |
顯示於: | 中國文學系 |
檔案 | 描述 | 大小 | 格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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