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泰升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陳孟樵2007-11-272018-06-282007-11-272018-06-282004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57019一九八四年(民國七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作成臺上字第四九九四號判決,嗣後,被選為判例;於該號判例中,依循著一九六八年(民國五十七年)「警械使用條例」之立法,將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行為由傳統實務所定位之正當防衛行為,確立為依法令之行為。而伴隨著作為社會與法制媒介之司法體系於相關理念上的調整,或許,接踵而至者,為相關理念即將於社會中逐步體現;惟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行為究係正當防衛之行為、抑或依法令之行為,迄今於學理上似乎尚有疑義,如此致使在理解歷年來之相關實務見解以及法制上,亦顯得紛紛擾擾,然而,若相關法理上的爭議或多或少繫於舊有法律體制因素暨社會生活實態的影響,則一個依循法律史的角度,即由一種時代制度背景脈絡的綜觀,尤其是一九六八年(民國五十七年)「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立法背景的揭示,或許能對於此一議題提供些許思考的途徑,因之,本文嘗試藉由一九八四年(民國七十三年)最高法院臺上字第四九九四號判例的揭示,嘗試逐步回顧過往的脈絡沿革。 於論文章節架構上,首章所欲探詢的是於清治時期、日治時期一般人民所經歷與習慣的國家行使權力模式,其次,則是將視角置於近代型國家體制下法制的發展歷程,以瞭解國民政府於警察人員配置槍械構想與「警械使用條例」形成的背景脈絡;而無論係國民政府所承襲的北京政府既有經驗、抑或臺灣日治時期承繼的日本內地明治經驗,最終二者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後,均來到了臺灣社會。儘管於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法制上,其二者所仿效的明治維新經驗所具有的共通性,致使此一時期法制上仍呈現在一種相同性與延續性的面向之上,但法制背後承載之具體施行概況,卻為此一整合的歷程埋下了衝突,不過隨後因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撤遷臺,一個國家權力面向的加強,即使得既有的框架脈絡,繼續維繫了近二十餘年;而於一九七○年代初期,隨著社會逐步開放,首當其衝者,即為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時因公殉職之事日漸增多,在此一國家將其公權力初步釋放的背景之下,嘗試藉由法制之修正,首將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行為,正式定位為依法令之行為,以為國家公權力之維護與宣示。 最終,在此一歷程中可以見諸者,為儘管人之生命、身體保障係橫亙不變的原則,但警察人員所處介於國家公權力及一般人民間之社會地位,復以往昔時代背景所遺留的痕跡,均在在加深了迄今其於法制上相關的探討與建構,即在警察人員正當防衛概念的建構下,尚要顧及其所具有公權力之身分及侵害一般人民生命、身體的疑義。當然,隨著社會逐步朝向更為開放的趨勢下,警察人員生命、身體保障勢必亦將隨之受到重視,只是繫於既有的框架之下,其間藉由警察人員自身因公殉職事件所帶起回歸人之基本人身保障的思考,於數年後,也將是一個必經的歷程。第壹章 緒論(1) 第一節 楔子•審判(1) 第二節 研究取徑(4) 第三節 章節架構(8) 第四節 史料運用(9) 第貳章 日治時期臺灣的社會經驗—治安體制與人民關係(13) 第一節 清治時期的治安型態—捕者與民人關係的考察(13) 第二節 日治時期的治安型態—警察與人民關係的考察(17) 第一項 時代背景的綜觀(17) 第二項 法律規範的綜觀(28) 第三項 歷史回憶的書寫—文學作品與報章社論中的回憶與描寫(34) 第三節 小結(40) 第參章 近代中國警察的制度變遷—警械使用法制的發展(43) 第一節 晚清時期的警察制度與警械使用法制(43) 第一項 晚清治安體制的近代化(43) 第二項 晚清思想意識的繼承性(47) 第二節 民國時期的警察制度與警械使用法制(50) 第一項 北京政府時期(50) 第一目 外在面向的觀察—警察制度與法律制度的觀察(50) 第二目 內在面向的觀察—思想意識的觀察(51) 第二項 國民政府時期(55) 第一目 外在面向的觀察—警察制度與法律制度的觀察(55) 第二目 內在面向的觀察—思想意識的觀察(60) 第三節 小結(64) 第肆章 戰後臺灣社會的整合歷程—中華民國法制與臺灣的銜接與確立(69) 第一節 既有框架的置移:二二八事件前的觀察(69) 第一項 體制背景的綜觀(69) 第一目 警察人員的面向(71) 第二目 武力管制的面向(75) 第二項 人民意識的綜觀(80) 第二節 既有框架的延續與調整:二二八事件後的觀察(81) 第一項 一九五○年代迄一九六○年代—一個藉由政治主導的年代(84) 第二項 一九七○年代迄一九八○年代—一個逐步回歸社會的年代(93) 第三節 小結(106) 第伍章 結語(126) 參考文獻(133)2103809 bytesapplication/pdfen-US歷史法律社會變遷正當防衛警械使用條例The Use of Police Weapons Act 1967(UPWA 1967)Law and social movementLegal historyself-defense警察人員使用警械之法律史—由正當防衛到依法令之行為的變遷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57019/1/ntu-93-R9034100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