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茂榮Huang, Mao-Zong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陳菽芊Chen, Shu-ChienShu-ChienChen2010-05-052018-07-052010-05-052018-07-052008U0001-1007200815555400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179408研究發展對於整體社會具有正面的外部性,對於經濟成長也有正面效益,故政府介入市場,以政策手段獎勵研究發展活動便具有正當性,稅捐優惠便是其中一種手段。 「研究發展」不論是從語意上或是規範上均十分抽象,其核心概念在於「創新」。但實際上其定義與種類的範圍應當如何界定,是一個困難的課題。創新具備有相當高的失敗風險性,進行研究發展活動的成本十分高昂,均可能造成產業怯於進行研究發展;而弔詭的是,正因為研究發展活動對具有正面外部性,對於整體社會的經濟成長會產生正面效益。長期而言,整體社會的經濟成長對於個別產業或公司的成長是有益的。但短期之內個別的產業或公司,卻因為研究發展活動的高風險以及正面外部性等性質,缺乏投資於從事研究發展的動機。 稅捐優惠則是政府以稅捐利益做為獎勵手段,誘導人民從事某些行為。係以犧牲憲法上的平等原則(在稅制上便是稅捐平等原則),來達成某些政策目的。促進研究發展以利經濟成長,此一政策目的在我國足以做為採用稅捐優惠手段的正當化理由。從過去的《獎勵投資條例》到現行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甚至未來的修法,均反映此一現象。 然而,我國實施各種研究發展稅捐優惠措施,前後達三十年,已產生許多問題:稅捐套利、過度優惠、法律欠缺明確性等,均成為稅制改革的重要議題。本文爲檢驗我國研究發展稅捐優惠措施的實施情況,整理歷年研究發展的定義與種類、法律變遷情況、司法實務爭議、外國相關法律制度的比較,探究我國研究發展稅捐優惠制度的問題以及發生原因,並提出可供參考的立法建議。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R&D) has a positive externality to the whole society. It is also beneficial to economical growth. Therefore, it is justified that the government interfere the market by means of encouraging R&D. R&D tax incentive is one kind of policy tool.&D is an abstract term and its core concept is “innovation”. How to establish the definitions and categories of R&D is difficult. Innovation has high risk to fail and costs much, thus an enterprise may reluctant to conduct R&D activities. It is the spill-over effect of R&D that benefits the whole society. In the long term, R&D is beneficial to both the whole society and individual enterprises. But in the short term, one single enterprise lacks motivations to invest in R&D because of its high risk and positive externality. Tax incentives are encouraging measures that utilize tax benefit to induce people conduct some activities. It sacrifices 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in the Constitution to some degree in order to some policy goals. In order to Promote R&D to boost economical growth, it is sufficiently justified to introduce tax incentives. It is also reflected in Statute for Encouragement of Investment, Statute for Upgrading Industries, and the amendment in discussion.owever, during the 30-years period of introducing R&D tax incentives, many problems appear: tax arbitrage, overly beneficial incentives, lack of certainty in laws and regulations. Those are important issues for tax reforms.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introduction of R&D tax incentives thoroughly, this essay collates definitions and categories of R&D, the chronic change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controversial issues in judicial practice, comparative foreign legal systems. We can investigate the why the causes of problems, and provide possible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for legal reform in tax incentives第一章 緒論 1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背景 1一項 促進研發投資是我國重要施政目標 1二項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失效,《產業創新加值條例》接續 1二節 研究目的與預期結果 2三節 文獻回顧與研究方法 3一項 文獻回顧 3二項 研究方法 4四節 研究架構 6二章 研究發展之稅捐優惠總覽 8一節 研究發展之概念及其種類 8一項 研究發展之概念 8一款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7號對研究與發展之定義 8二款 國科會統計標準之定義 9二項 以主體區分之種類 9三項 以取得方法區分之種類 10四項 以研發成果來源區分之種類 10五項 以研發項目區分之種類 10六項 以與市場之距離區分 11二節 稅捐優惠之概念、種類與效果 11一項 優惠事由 11二項 優惠手段與效果 11一款 稅基層次 11二款 稅額層次 12三項 各優惠手段之效果與研發活動關連性 12一款 享受優惠時間點 12一目 研發活動開始前 12二目 研發活動進行中 13三目 研發活動結束後 13二款 優惠效果之強弱 13三節 取得稅捐優惠之程序 14一項 稅捐優惠請求權之有無 14二項 條件是否成就 14三項 請求權之範圍 15四節 本章結論 16三章 功能別優惠與獎勵研究發展 17一節 研究與發展之功能別優惠概述 17二節 研究與發展之功能別優惠 18一項 研究與發展設備之加速折舊 18二項 研究與發展支出之投資抵減 19一款 研究與發展支出之投資抵減的特殊性 19二款 研究與發展支出投資抵減之法律變遷 20三款 研究與發展事實之認定 26一目《生產事業研究發展費用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沿革 26二目《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沿革 27三目《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 28四款 相關費用與認定原則 31一目 自行研發 31二目 委外研發 39三目 行政機關專案認定 41四目 分析比較 43五款 優惠效果 44一目 《公司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及建立國際品牌形象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45二目《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抵減辦法》 47三項 創作或發明之所得免稅 49三節 優惠之追回與稅捐罰 50一項 補繳稅款 50二項 當年度申報之支出,經查明有虛報情事者 51三項 逃漏稅捐情節重大者 51四節 本章結論:研究發展定義、合格費用、抵減率變遷與相關程序分析 51四章 產業別優惠與獎勵研究發展 54一節 產業別稅捐優惠概述 54二節 《獎勵投資條例》之產業別優惠 54一項 《獎勵投資條例》的政策目標轉型 54二項 生產事業研究發展費用之比率要求 54三節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產業別優惠 56一項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產業別租稅優惠概述 56二項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的篩選原則 57三項 製造業與技術服務業屬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者 58一款 民國90年二月版本 58一目 製造業(第2條) 58二目 技術服務業(第3條) 59二款 民國90年十二月版本 60一目 製造業(第2條) 61二目 技術服務業(第3條) 61三款 民國95年版本 62一目 製造業(第2條) 62二目 技術服務業(第3條) 63四款 分析比較 64四項 研發技術服務業屬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者 64一款 研發技術服務業簡介 64二款 法律規範 66一目 民國90年版本 66二目 民國95年版本 67三款 分析檢討 68五項 農業屬於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者 68六項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之優惠效果 69一款 股東投資抵減 69二款 公司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69三款 優惠效果之區別與選擇 70四款 優惠之追回與終止 71七項 傳統製造業相關服務業與獎勵研發 73一款 優惠事由與主體 73二款 優惠效果 74四節 科學工業 74一項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74一款 《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簡介 74二款 科學工業之租稅優惠 75一目 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75二目 加速折舊 76三目 研發費用投資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76二項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相關規定 76一款 免徵進口稅捐及營業稅 76二款 優惠之追回 78五節 本章結論:不同研發產業別優惠的種類與功能 78一項 獎勵自身從事研發之產業 78一款 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優惠主體資格之取得 78二款 以研究發展的投資比例作為優惠效果計算標準:營利事業免稅所得之計算公式 78三款 以稅捐優惠手段幫助產業便於獲得資本:股東投資抵減 79二項 獎勵從事提供從事研發所需相關技術服務之產業 79一款 新興重要策略性之研發技術服務業 79二款 名實不符之研發產業別優惠:《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9條之二 80三項 科學工業:管轄權競合導致爭議 80五章 研究與發展稅捐優惠的爭議類型 82一節 違反稅捐法定主義的疑慮 82一項 行政機關未訂定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82二項 法規命令超出母法授權範圍 82二節 研究與發展的定義不明 83一項 法院對於研究發展定義之見解 83二項 對實務見解的批評 85一款 市場客戶需求與研究發展活動的關係 85二款 審查要點並未列舉認定「創新高度」應檢附之證據方法 86三款 法院欠缺專業性 86三項 專利新穎性與研發事實的關聯 87一款 有研發活動事實未必即可申請專利,但仍可適用投資抵減 87二款 專利權存在推定有研發活動事實 88一目 研究發展活動是專利權的前階段 88二目 法院見解 89三款 小結:專利新穎性要和研發事實的創新性認定標準不同 90三節 認定自行研發費用所生相關爭議 91一項 合格研究發展費用的範圍 91一款 全職研發人員的薪資 91二款 耗材費無法與工作日誌勾稽 91三款 場地費的承認範圍 91二項 證明合格研究發展費用之證據方法 92三項 認定合格研發費用之機關 93四節 委外研發相關爭議 95一項 釋字第441號:對於財團法人研究機構的差別待遇並不違憲 95二項 對生技醫藥產業的差別待遇 95三項 分析與建議 96五節 研究與發展之稅捐優惠與過度優惠 99一項 比例原則的檢討 99二項 重複優惠 100一款 直接補貼與稅捐優惠的不當競合 100二款 研發投資抵減與五年免稅的競合關係不構成過度優惠 101三項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相關規定 103四項 分析與建議 104六節 關係企業間套取稅捐利益 105一項 關係企業稅捐套利的型態 105二項 研發成果歸屬他人不必然構成稅捐套利 106七節 本章結論 107六章 外國立法例之參考與比較:以愛爾蘭及歐盟為範圍 108一節 外國立法例之選擇標準 108二節 OECD的弗拉斯卡蒂手冊 109一項 OECD與歐盟會員國的關係 109一款 OECD簡介 109二款OECD對於各會員國的研發租稅措施之調查 110二項 弗拉斯卡蒂手冊Frascati Manual 111一款 弗拉斯卡蒂手冊簡介與歷史 111二款 研究發展的定義 112一目 基礎定義與習慣 112二目 研發的界線:一般原則 113三目 研發以及其他工業活動的邊界問題 114四目 其他排除在研發之外的活動 116三項 弗拉斯卡蒂手冊的特殊性 117三節 歐洲聯盟相關規範 119一項 歐洲共同體法相關法規範 119一款 歐洲聯盟簡介 119二款 歐洲聯盟與歐洲共同體的主要機關及權限與決策過程 119一目 理事會(The Council of Ministers) 120二目 執委會(The Commission) 121三目 經濟暨社會委員會(The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ttee) 123四目 歐盟高峰會議(European Council) 124五目 歐盟研究發展稅捐優惠政策的權限劃分 124三款 歐洲共同體的法源 129一目 硬法 129二目 軟法 129二項 研發稅捐優惠所涉及之法律及政策領域 130一款 研發租稅優惠與歐盟單一市場目標 130二款 《歐洲共同體條約》關於國家補貼之規範 132一目 條約規定:國家補貼原則禁止與例外允許 132二目 研究發展稅捐優惠措施與國家補貼規範的相容性 134三款 稅捐法規的整合 135三項 歐盟研發稅捐優惠之具體規範 135一款 研究發展與創新國家補貼之框架 135一目 補貼研發之理由:不同成因之市場失靈與解決措施 136二目 國家補貼事由 137三目 合於資格的費用與補貼強度 138四目 以稅捐優惠作為國家補貼研究發展之方式 139二款 《執委會對研究發展稅捐優惠的通訊》 139三款 對研發之國家補貼的特殊規定:《Block Exemption Regulation》 141一目 允許補貼之規章 141二目 2007補貼規章草案 142三目 小結:軟法的正式化 145四款 「共同連結公司稅基」-Common Consolidated Corporate Tax Base 146五款 有害稅捐競爭與國家補貼政策的關係:可能競合但不重疊 146一目 《商業稅行為準則》 146二目 《商業稅行為準則關於適用國家補貼規則之通知》 147三目 《商業稅行為準則關於適用國家補貼規則之通知》的實踐 147六款 相關法規範一覽與歐盟研發稅捐優惠決策過程 149四節 愛爾蘭稅法相關規範 151一項 研發支出列為可扣除之費用 151二項 專利之權利金免稅 151三項 研發支出投資抵減 153一款 法律規定 153一目Finance Act 2004的新措施 (Tax Credit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diture) 153二目Finance Act 2006的微幅修正 158三目Budget 2007: 提高委外研發計入合格研發支出之比例 159二款 行政規則:Revenue Guidelines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ax Credit 159一目 研究發展事實之認定標準 159二目 合格研發費用的範圍 160三目 公司所必須提供的資訊 161五節 與我國制度之分析比較 162一項 歐盟稅捐優惠法制之分析與我國借鏡 162一款 稅捐優惠確實能促進於民間企業投資研究發展 162二款 研發稅捐優惠政策目的必須明確,解決特定的市場失靈問題 163三款 研發稅捐優惠措施簡單、透明、穩定之重要性 164四款 評估優惠措施效果方法須精密的設計 165二項 愛爾蘭稅捐優惠法制之分析與我國比較 166一款 與歐盟法的相容性 166二款 集團優惠與關係企業的研發 166三款 承認費用的範圍較寬,且無土地費用的差別待遇 166四款 委外研發之再思考 167七章 結論 169考文獻 174錄一:《公司及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附表 178錄二:產業別優惠申請流程與應檢附文件 189一項 股東投資抵減 189一款 製造業及相關技術服務業 189二款 農業 193二項 公司五年免徵營利業所得稅 198一款 製造業及相關服務業 198三項 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 207application/pdf1303696 bytesapplication/pdfen-US研究發展稅捐優惠經濟發展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加速折舊投資抵減免稅功能別優惠產業別優惠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歐洲聯盟軟法愛爾蘭R&Dtax incentiveseconomical developmentStatute for Encouragement of InvestmentStatute for Upgrading Industriesacceleration of depreciationinvestment tax credittax exemptFunctional IncentivesInduistrial Incentives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European UnionEUsoft lawIrish law[SDGs]SDG10論研究發展之稅捐優惠The Study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ax Incentives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179408/1/ntu-97-R93a2106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