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銘傑Huang, Ming-jye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李曉宣Lee, Hyo-SunHyo-SunLee2010-05-052018-07-052010-05-052018-07-052009U0001-2706200909162000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179635本論文透過介紹有關承攬交易的日本現行法「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以及韓國的現行法「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且提示實務執行上的優缺點而謀求尚未有有關特別規定的台灣作為參考。先,在第二章考察有關承攬交易的理論而幫助接下來的日本與韓國的現行法及實務運作的介紹的理解。並且, 在第三章介紹日本的現行法的法律規定 內容及實務,此後,再加以分析,在第四章與第三章同樣的模式,針對韓國的「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罰」進行介紹以及分析。第五章針對台灣的現況先做敘述,此後介紹為何台灣需要制定如日本與韓國般有關該領域的特別法律規定。法規制的承攬交易的對象係大企業或比起交易相對人資本規模等的條件超過1倍的企業,且其交易上形成支配、從屬的關係的情況。如此的承攬交易型態在獨占資本主義的發展過程中,大企業為了擴大事業而有時利用與中小企業的關係。為了國民經濟的均衡發展,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間的交易上需要有些管制。因此需要制定有關法律規定。因為承攬事業者為了與委外事業者交易關係而甘願多少不合理的待遇,為了防止此種不公平交易行為的情況發生,更需要國家制定有關法律規定而適當地介入,謀求當事人間對等的地位下進行交易。日本與韓國的公平交易委員會為了防止委外事業者透過濫用市場上的地位而影響交易,已制定了特別法律規定,其名稱為「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本最早在1956年起制定了日本「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之後其內容給予韓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很大的影響,在其實效性方面,一直成為韓國的模範,此後,在1984年韓國亦制定「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的特別法律規定。其實日本與韓國的相關規定大同小異, 但最近2007年韓國在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屬下, 設立了調停機關, 其名稱為韓國 公平交易調停院(Korea Trade Mediation Agency)。其機關是韓國特有的,且據該當機關發表的資料,短期內有了亮眼的成果而受到各國的注目及關心。韓國公平交易調停院係當事人間發生紛爭時透過代替手段的調停而與過去需要漫長的時間的經過不同,得迅速解決紛爭問題。日本及韓國的前例為參考而制定更完善的法律規定,制定法律規定或設立有關機關等更積極、具體的方式維護因世界級的經濟危機而財務上有困難的台灣的中小企業。藉由此次介紹日本與韓國的特別法律規定「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的機會,青出於藍而勝於藍,本論文相以後台灣能做得比日本與韓國好。Subcontract trade means the trade by contract between prime business concern and contracting business concern. The characteristic of subcontract trade is that it is organizational and continual and cooperative. Japanese and Korean governments have strategy to develop subcontract trade which is expected to bring prosperity on middle and small size business as well as large business, and deepen industrial structure. But basically subcontract trade has a problem. That is; unfair trade activities happen because of unequal status between parts concerns. Therefore, Japanese government enacted the “Fair Subcontract Trade Act” in 1956 and Korean government enacted the “Fair Subcontract Trade Act” in 1984 to regulate unfair subcontract trade activity of a prime business concern. But at the beginning, most middle and small size business are afraid of loosing trade relationships, so they do not accuse. Their governments have tried to make better the “Fair Subcontract Trade Act” for over twenty years. The aim of this thesis is that; the first thing is sharing Japanese and Korean’s experience in the “Fair Subcontract Trade Act” with Taiwan. The second one is making a comparative study of Japan and Korea. The last one is explain why Taiwan need this kind of law.誌謝……………………………………………………i文摘要………………………………………………iii文摘要………………………………………………v綱簡目………………………………………………vi綱細目………………………………………………ix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1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5 壹、研究方法……………………………5 貳、 研究範圍……………………………6 第三節 論文之構成 …………………………6二章 承攬交易之理論上的考察………………8 第一節 承攬交易之定義……………………8 壹、 承攬交易之定義………………………8 一、承攬交易之一般的定義………………8 二、承攬交易之民法上之定義………9 三、「防止承攬價金遲延等行為法」上之定義…………9 四、承攬交易之經濟上之定義……………………………10 (一)產業化及企業之間分工之發展…………………………10 (二)通過市場或關係企業之生產方式………………………12 貳、世界各國之承攬交易之發生背景………………………13 一、美國………………………………………………………13 二、法國………………………………………………………14 三、日本 ……………………………………………………15 (一)承攬之沿革…………………………………………15 (二)戰後期………………………………………………15 (三) 日本之承攬制度之完成…………………………16 参、承攬交易在國民經濟上之意義…………………16 一、承攬交易之比重………………………………………16 二、其重要性之增加………………………………………16 肆、承攬交易之法律上性質………………………………17 一、有償契約……………………………………………17 二、雙務契約……………………………………………17 三、諾成、不要式契約…………………………………17 四、勞務性契約…………………………………………18 (一)不再恪守嚴格的勞務專屬供給原則……………18 (二)瑕疵擔保制度之適用……………………………18 (三)承攬得為解除……………………………………19二節 關於承攬交易之法律規定……………………………20 壹、「防止承攬價金遲延等行為法」之制定經緯……20 貳、「防止承攬價金遲延等行為法」之主要內容………22 参、 違反「防止承攬價金遲延等行為法」之私法上之效力…24第三節 先進國家之限制不當承攬交易之制度……………………25 £¹、日本………………………………………………………25 貳、歐美國家…..……………………………………………26 一、美國……………………………………………………26 二、法國……………………………………………………27 三、英國……………………………………………………27 四、德國……………………………………………………27三章 日本之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28 第一節 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之立法背景與修法沿革28 壹、立法背景………………………………………28 貳、「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之制定目的…31 参、「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歷次修法 沿革與重點.........31 第二節 「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之規範內容......33 壹、適用對象及範圍............................39 一、適用之對象主體………………………………..40 二、適用之對象客體…………………….41 三、依委外事業者與承攬事業者的關係之特別規定 -傀儡 公司..........45 貳、委外事業者之義務..........................46 参、委外事業者被禁止的行為....................50 肆、程序及罰則…………………………………55 第三節 實務運作方式及成效.................58 壹、違法行為之調查、處理方式.................58 貳、違反行為之預防...........................59 参、本法實施的成效.........................61 第四節 公平交易委員會與中小企業廳間之合作分工………62 第五節 小節-對日本現行法之分析………………………64四章 韓國之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66 第一節 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之立法背景與 修法沿革…66 壹、立法背景…………………………………………66 貳、設立本法律規定之目的…………………………68 参、「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歷次修法沿革與 重點..............68 第二節「防止承攬價金遲延等行為法」之規範內容………75 壹、適用對象或範圍…………………………………75 一、適用對象之事業者………………………………75 二、適用對象之交易行為……………………………77 貳、委外事業者之義務與禁止行為…………………81 一、委外事業者之義務………………………………81 二、委外事業者之禁止行為…………………………90 参、定作者之承攬價金之直接給付義務……………103 一、直接給付之事由…………………………………103 二、直接給付之法律上的效果………………………103 三、直接給付之中止…………………………103 四、直接給付之限額………………………………104 肆、承攬事業者之義務與遵守事項………………104 伍、紛爭之調停等…………………………………105 陸、違法行為之規制………………………………106 一、行政上的制裁…………………………………106 二、刑事上之制裁…………………………………108 三、承攬事業者之過失賠償制度…………………109 四、有關行政機關之領導之協助…………………109 柒、與其他法律規定之關係………………………110 一、與公平交易法之關係…………………………110 二、其他有關承攬交易之法律規定之關係………110三節 實務運作方式及成效……………………………111 壹、違法行為之調查、處理方式…………………111 貳、承攬交易的公平性的提高方案………………111 参、本法實施之成效………………………………113 肆、本法運用上之問題與其改善方法……………114 一、問題點………………………………………114 二、改善方法……………………………………115 第四節 韓國公平交易調停院…………………115 壹、 設立目的及構成.....................115 一、設立目的……………………………………116 二、法律根據............................116 三、公平交易紛爭調停協議會之設立與其構成.........117 貳、韓國公平交易調停院之實務運作……………118 一、調停申請…………………………………118 二、調停等……………………………………119 参、 韓國公平交易調停院之現況與其制度之成果………120 一、現況………………………………………120 二、成果………………………………………121五節 韓國之相關處分案例……………………………122 壹、有關報復措施之處分案例………………122 貳、有關脫法行及委外事業者的要件為之處分案例124 第六節 小結-對現行韓國「防止承攬價金遲延等行為法」之 評析126五章 台灣現行法對大企業濫用優勢地位行為之規範………127第一節 台灣公平交易法之規範法理及條文依據……………128 壹、公平交易法規範之基礎理論………………………128 貳、公平交易法規範之條文依據……………………128第二節 小結-對台灣現況之分析………………………129六章 結論.........................................132考文獻……………………………………………136錄 韓國「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條文英文版)……………140韓國「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實施細則英文版)…………157application/pdf860593 bytesapplication/pdfen-US承攬交易日本「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韓國「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韓國公平交易調停院承攬事業委外事業unfair subcontract tradeFair Subcontract Trade ActKorea Trade Mediation Agency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subcontract trade.防止承攬價金給付遲延等行為法之研究(以日本與韓國之比較為例)A Study on Fair Subcontract Tract ActA comparative study of Japan and Korea)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179635/1/ntu-98-R95a2110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