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12024-05-14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61143摘要:本計畫的目的在於從法理與行政實務的角度,研究與釐清水土保持法上人民之水土保持責任與義務的體系架構與內涵,並探討相關水土保持義務之繼受問題。本計畫的委託服務項目有五項,分述如下: (一)蒐集「水土保持法上責任與義務及其繼受問題」之實際案例,進行分析與研究。 1.本計畫預定探討水土保持義務與水土保持義務人之地位得否為繼受(概括繼受與特定繼受)之標的?繼受之方式與類型為何?界限何在?課予義務之主管機關的相應任務與權限為何? 2. 為達本項研究之目的,擬透過調查、座談、訪談等管道,蒐集各種實際案例,進行「水土保持法上責任與義務及其繼受問題」之本土性問題類型化分析研究。 3. 「水土保持法上責任與義務及其繼受問題」之比較法學、法釋義學之法學方法研究。 (二)舉辦「水土保持法上責任與義務及其繼受問題」學者專家座談會,分享與討論水土保持法相關法規與實務問題,以蒐集實務運作上所遭遇之棘手案例與難題,作為學理分析研究的基礎。擬邀請土石採取、建管、地政、原住民及水土保持等中央、地方行政機關人員、司法人員、學者專家等與會。 (三)舉辦「水土保持法上責任與義務及其繼受問題」學術研討會。 1. 擬由計畫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各發表相關論文一篇,並視情形邀請其他學者參與發表論文;每篇論文均邀請一位法官與一位學者擔任與談人或評論人。 2. 邀請參加研討會對象:土石採取、建管、地政、原住民及水土保持等中央、地方行政機關人員、法官、學者專家等。 (四)對學術研討會之論文集、相關資料以及研討會實況錄影之數位化建檔,以提供水土保持同仁作為業務上之參考,並便利實務界與法學界散播流通本研究成果,將資料數位化建檔,並將研討會實況錄影製作成影音檔,供大眾下載利用。 (五)舉行期初、期中及期末簡報:依據招標單位之格式要求,於水土保持局進行期初、期中與期末三次簡報。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義務人狀態責任行為責任行政法上義務繼受水土保持法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the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obligorsstatus liabilitybehavior liabilityobligations in administrative lawlegal succession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Act水土保持法上責任與義務及其繼受問題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