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教授:蔡宗珍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朱子元Chu, Tzu-YuanTzu-YuanChu2014-11-262018-07-052014-11-262018-07-052014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262154民主國家常伴隨著債臺高築之問題,我國也不例外。自2009年起我國公債未償餘額占國內生產毛額比例不斷升高,迄今未有停止之跡象。公債不斷累積之原因多端,諸如國家任務擴大、社會人口老化、稅制不均或政策決定者為討好選民而刻意避免增稅等因素。本論文無力針對每一因素提出解答,然國家舉債既係國家所為之決定,自應受到憲法之拘束。如何妥善運用憲法上之機制,以適度地解決公債之問題,乃本文寫作之目的。 如同射箭,必先確定目標,始得準確射擊。因此,本文區分兩個層次,第一,國家舉債行為,在憲法上屬於何種國家權力?第二,此國家權力在憲法上之界限為何? 就第一個問題,國家舉債行為態樣,一係每年預算年度具體舉借額度之決定;二係創造公債法秩序之抽象規範制定權,本文稱為具體舉債權限與抽象舉債權限。創造此兩種舉債權限之概念,除便利接續之分析外,亦將原本分離之預算權與法律制定權作一適度的連結,形成專屬於公債之法學討論。就第二個問題,在現行之憲法秩序下,有兩類型之憲法上界限:行政權與立法權間權力分立之制衡以及由少數黨連結憲法法院(司法院大法官)進行違憲審查。本文將分析此兩種界限之運作可能性,以指明未來與公債相關憲法上爭議之解決途徑。Democratic states tend to have ongoing debt problems. Taiwan is no exception. The amount of the unpaid government debt in Taiwan has been rising since 2009 and shows no sign of stopping. Numerous factors contribute to the increase of public debt, such as the expanding role of government, an aging population, unequal tax burdens, and policymakers’ reluctance to increase tax revenue. The solutions for each of these are well beyond the scope of this thesis. Instead, it focuses on the government’s decision to borrow. Since this decision is a governmental power, it should submit to the limitations set out in the Constitution. The purpose of this thesis is to examine how to apply the constitutional limitations properly to solve the debt problems in Taiwan. This thesis is divided into two parts. The first develops two conceptual categories for borrowing powers based on the nature of the borrowing behavior, namely concrete borrowing power and abstract borrowing power. Concrete borrowing power is connected with budget power, and abstract borrowing power with the power of lawmaking regarding debt issues. Proposing these two concepts not only makes the following analysis easier but also unifies two different fields, budgeting and lawmaking, to demarcate a discrete domain for the discussion of public debt in jurisprudence. The second part involves examining the proper limitations of these borrowing powers. This thesis introduces two kinds of limitations under the existing constitutional order. The first is generated from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between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branches, while the second stems from constitutional review initiated by the opposition party. The applicability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se two kinds of limitations will be discussed to point out possible solutions for constitutional controversies with respect to public debt issues.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研究範圍 3 第三節 論文編排 3 第二章 公債之經濟理論與現行法制 5 第一節 公債之歷史 5 第二節 國家舉債與經濟學 8 第一款 不同經濟學派之公債論 8 第一目 古典經濟學派 9 第二目 新古典經濟學派 9 第三目 凱因斯學派 10 第二款 國家舉債之影響 11 第一目 國家舉債對未來人民的影響 11 第二目 國家舉債對當代人民的影響 13 第三目 國家破產的結果 13 第四目 小結:公債用途的重要性 14 第三節 國家舉債與法秩序 15 第一款 憲法層次規定 15 第二款 法律層次規定 18 第一目 個別立法時期 18 第二目 統一立法時期 19 壹、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發行條例、公共債務法 19 貳、 公債管制之內容 21 一、 舉債上限 21 二、 舉借目的 22 三、 監督機制 24 四、 矯正機制 24 第三章 舉債權限之憲法上意義 25 第一節 公債之概念 25 第一款 財產上之給付:財產上給付 27 第二款 債務成立目的:財政目的 29 第三款 負擔債務主體 30 第一目 中央政府、地方自治團體、或財政受其實質控制之團體 30 第二目 特種基金 30 壹、 特種基金制度目的 31 貳、 特種基金之預算程序 31 參、 特種基金之舉債 32 第四款 法律關係種類 37 第五款 小結 39 第二節 舉債權限與國家權力 40 第三節 憲法中之具體與抽象舉債權限 41 第一款 舉債權限具體面向:預算審議權之一部 45 第一目 舉債權限與預算權之不可分性 45 第二目 預算編制權中之舉債權限 47 第三目 預算審議權中之舉債權限 48 壹、 審議舉債額度之二階段思考 48 貳、 立法院審議預算案之界限 49 參、 舉債額度變化情形之類型化 51 第四目 法定預算中舉債數額之效力 54 第二款 舉債權限抽象面向:公債秩序規則制定權 56 第一目 法律保留原則之演變 56 第二目 法律保留原則在公債事項中之適用 59 第三目 不同公債事項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之差異 61 壹、 公債概念、舉債上限、目的、例外不計入債限規定 62 貳、 監督、管理事項 63 參、 借款條件、不還款條件 64 第四節 舉債權限與憲法原則 65 第一目 健全財政主義 66 第二目 永續發展原則與代際正義原則 67 第三目 民主原則 72 壹、 現在民主與未來民主 72 貳、 保護少數與未來民主之關連 73 參、 未來民主與公債秩序法位階 76 肆、 未來民主與舉債之正當性 77 伍、 民主原則與憲法訴訟 78 第四章 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79 第一節 民主體制與公共債務 85 第二節 民主體制解決公債問題之機制 86 第一款 美國公債之管制 86 第一目 美國憲法層次之公債規定 87 第二目 美國憲法以外之公債管制方式 88 壹、 總統之預算編製 89 貳、 國會舉債上限之設定 91 參、 國會共同預算案與財政影響評估 92 肆、 預算支出上限及自動刪減支出機制 94 一、 1985年平衡預算與緊急赤字控制法 95 二、 1987年平衡預算與緊急赤字控制確認法 95 三、 1990年預算執行法 96 四、 2010年隨收隨付法 97 伍、 總統之逐條否決權 97 第三目 小結 97 第二款 德國公債之管制 98 第一目 威瑪憲法與1969年前基本法之規定 99 壹、 2009年8月1日前之德國基本法 99 貳、 2009年8月1日後之德國基本法 100 一、 明定國家收支平衡義務之原則與例外 100 二、 明定國家於經濟回溫時之償債義務 101 三、 創立監督帳戶 101 四、 創立財政危機預警機制 102 五、 小結 102 第二目 聯邦憲法法院在公債管制中的角色 102 壹、 BverfGE 79, 311 公共債務爭議I 103 一、 判決事實背景與爭點 103 二、 法院見解 104 貳、 BverfGE 119, 96公共債務爭議II 106 一、 判決事實背景與爭點 106 二、 法院見解 108 第三款 小結 109 第三節 美國、德國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10 第一款 反多數決機制作為對抗公債之要素 110 第二款 過度支出之憲法上界限 111 第三款 財政紀律與法院審查機制作為界限 112 第四節 我國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12 第一款 具體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12 第一目 行政院預算編製權中具體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13 壹、 立法院預算審議權 113 貳、 司法院大法官對預算案之審查 113 第二目 立法院預算審議、決議中具體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15 壹、 行政院覆議權 115 貳、 司法院大法官對法定預算之審查 117 第二款 抽象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19 第三款 違憲審查之標準 120 第五章 結論 125 第一節 公債概念之釐清 125 第二節 區分具體與抽象舉債權限,細緻化舉債權限意義 126 第三節 預算程序中舉債額度審議過程之分析 126 第四節 國會財政監督權須要再加強 127 第五節 憲法原則與違憲審查作為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27 第六節 以行政、立法分立機制作為舉債權限之憲法上界限 129 第六章 參考文獻 131   圖表目錄 圖表 1 歷年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 2 圖表 2 歷年中央政府債務占國民生產毛額比例 2 圖表 3 預算案舉債額度變化類型 51 圖表 4 93-102預算年度不受債限管制之債務總覽 80 圖表 5 美國公債概況2002-2012 922057874 bytesapplication/pdf論文公開時間:2014/09/03論文使用權限:同意有償授權(權利金給回饋學校)舉債權公債民主原則代際正義永續發展預算權法律保留原則預算控制聯邦體制第二次改革權力分立違憲審查[SDGs]SDG16論憲法上舉債權限之意義與界限On the Definition and Limitations of the Borrowing Powers in the Constitution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262154/1/ntu-103-R99a2102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