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泰升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張復鈞Chang, Fu-ChunFu-ChunChang2007-11-262018-07-052007-11-262018-07-052007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52433律師是現代西方法體制裡的重要制度,時常扮演著在司法制度中的人權守護者的角色。本文企圖從個別與集體兩個面向,考察戰後台灣律師在擁護人權方面的表現,並從歷史的角度來分析其原因。戰後台灣律師共有兩個最重要的歷史淵源,分別是日治時期的台灣辯護士與民國時期中國的律師。本文即針對這兩群人,分析其法學教育、資格取得與整體司法環境對其所造成之影響。而以日治時期台灣人辯護士為主的「日治經驗」者與以戰後自中國大陸來台的律師為主的「中國經驗」者,對於在戰後台灣受法學教育、取得資格的新生代律師,分別造成了不同的影響,並融合而造成了一種「戰後台灣經驗」。 戰後初期,台灣大部份的律師都是來自於中國大陸,而在民國時期中國靠著各種免試的管道成為律師。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前來台灣之後所實行的律師制度,在規範上存在著太多種得檢覈取得律師資格的類型,在實踐上又因長期律師錄取率偏低,律師多是透過檢覈制度而取得資格。因此戰後台灣有一段很長的期間,多數的律師都不是靠著考試及格而取得資格的。這些非因考試而取得資格的律師,有許多人的專業能力都不太足夠,再加上司法實踐上對律師的不尊重、法規範的設計對律師功能亦有所妨礙,因此律師的司法功能發揮比較有限。另一方面,由於戰後前期的台灣律師多是外省族群,再加上政府對律師公會的嚴密官制,律師界在此時立場主要都是傾向支持國民黨政府,而較未能抱持著一種批判的立場來看待政府作為。不過,在此時也有一些新生代律師,敢於與舊派律師對抗,甚至有人毅然投入政府運動,或是為政治犯進行辯護,成為了以個別行動擁護人權的代表者。 隨著律師高考錄取率的開放、檢覈制度在規範上和實踐上的限縮,在戰後台灣受法學教育、考取律師、具「戰後台灣經驗」的新生代律師人數逐漸增多,這些年輕律師對於當時律師界批判的聲音越來越大,力量也漸漸凝聚。最後這些新生代律師,逐漸取得了各律師公會的主導權。例如台北律師公會是由大學法律系出身的律師組成「文聯團」,在律師公會內部選舉中戰勝了過去主導公會的軍法官律師與具「中國經驗」的外省籍資深律師所組成的舊領導勢力。新生代律師取得律師界領導權後,在對內的改革與對外的公共參與上都有相當多的表現,特別是台北律師公會,基於先天上頗具優勢的資源條件,加上後天上理念的凝聚,在推動司法改革、擁護人權上都有不少貢獻,對於政府的立場也不再如以前般的支持,而是改為採取較具批判的立場。戰後台灣律師在解嚴之後,雖然因為集體力量的成型,而在擁護人權上更加有所發揮,不過由於對於全聯會這個全國性律師組織的改革問題,在全國律師界存在著不同的立場,因此一直未能有太大變革。這些歧見也造成了律師界想把集體力量的凝聚,提昇到全國的層次,仍有困難存在,這個問題尚有待新生代台灣律師加以思考解決。目 錄 第一章 序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 2 第三節 既有研究成果與使用文獻………………………………………… 4 第四節 全文架構…………………………………………………………… 7 第二章 終戰前的歷史淵源……………………………………………………… 9 第一節 序言………………………………………………………………… 9 第二節 日治時期的台灣辯護士………………………………………… 12 第一項 日治時期的辯護士制度沿革與辯護士資格取得…………… 12 第二項 辯護士們的人權擁護行動──從個別到集體……………… 15 第一款 辯護士的執業與個別的人權擁護……………………… 15 第二款 集體的人權擁護行動──成形至瓦解……………… 19 第三項 戰後律師界「日治經驗」的歷史淵源……………………… 21 第三節 民國時代中國的律師…………………………………………… 23 第一項 近代中國律師制度的建立、變遷與律師資格取得……… 23 第二項 律師執業與擁護人權概況………………………………… 28 第三項 戰後律師界「中國經驗」的歷史淵源…………………… 32 第四節 小結……………………………………………………………… 34 第三章 戰後台灣律師的形成………………………………………………… 36 第一節 序言……………………………………………………………… 36 第二節 戰後初期的台灣律師…………………………………………… 37 第一項 台籍辯護士的身份轉換…………………………………… 37 第二項 來自中國的大量律師……………………………………… 41 第三節 戰後台灣律師的資格取得……………………………………… 44 第一項 戰後台灣律師制度的變遷………………………………… 44 第二項 律師資格取得的規範變遷………………………………… 46 第三項 律師資格取得的實際情形………………………………… 49 第四節 戰後台灣律師的法律經驗……………………………………… 57 第一項 日治經驗與中國經驗……………………………………… 57 第二項 律師執業型態轉變與經驗傳承…………………………… 61 第三項 戰後台灣經驗的產生……………………………………… 64 第五節 小結……………………………………………………………… 65 第四章 從終戰至解嚴(1945~1987.7.14):選擇性的人權擁護…………… 67 第一節 序言……………………………………………………………… 67 第二節 律師的出身背景──以台北律師公會為例…………………… 69 第三節 律師司法功能的不彰…………………………………………… 73 第一項 專業能力的問題…………………………………………… 73 第二項 在司法體系內的挫折……………………………………… 76 第四節 政府管制下的律師與律師公會………………………………… 78 第一項 律師公會的建立與領導階層的組成……………………… 79 第二項 選擇性或受政府所認可的擁護人權……………………… 83 第一款 擁護政府行動………………………………………… 83 第二款 律師公會所關切之議題……………………………… 85 第一目 律師制度與律師管理……………………………… 85 第二目 便利人民使用律師………………………………… 86 第三目 關於代書問題……………………………………… 88 第三款 具特定政治目的的辯護……………………………… 89 第五節 與政府對立的政治參與和人權擁護事件……………………… 90 第六節 小結……………………………………………………………… 94 第五章 解嚴之後(1987.7.15至今):從個人至集體的人權擁護…………… 95 第一節 序言……………………………………………………………… 95 第二節 律師的背景與法律經驗………………………………………… 96 第三節 律師界的覺醒與律師公會的改革……………………………… 98 第一項 文學校律師取得律師界領導權…………………………… 98 第二項 律師公會的新氣象………………………………………… 101 第三項 對外發聲的開始──台北律師公會揭開了序幕………… 103 第四項 律師界內部的新衝突……………………………………… 104 第四節 律師界的社會參與──以擁護人權為中心…………………… 108 第一項 律師制度修改的相關問題………………………………… 109 第二項 憲政與司法改革的推動…………………………………… 112 第三項 參與人權相關修法與其他的擁護人權行動……………… 115 第五節 小結……………………………………………………………… 117 第六章 結論…………………………………………………………………… 118 第一節 戰後台灣律師經驗的變遷……………………………………… 118 第二節 擁護人權的斷裂與連續……………………………………… 119 參考文獻………………………………………………………………………… 120 中文……………………………………………………………………………… 120 官書及檔案資料、律師公會出版品及檔案…………………………………… 120 歷史文獻、專書、論文集、博碩士論文、期刊論文………………………… 121 口述歷史、傳記、回憶錄……………………………………………………… 125 網頁資料………………………………………………………………………… 127 報紙……………………………………………………………………………… 127 英、日文………………………………………………………………………… 127en-US律師法曹律師公會司法改革LawyerLegal ProfessionBar AssociationJudical Reformation戰後台灣的律師──從個別到集體的擁護人權Taiwan Lawyers after World War II -- in Support of Human Rights from Individual Action to Collective Actionthe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