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壽民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研究所林玉華Lin, Yu-HuaYu-HuaLin2007-11-252018-07-092007-11-252018-07-092004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50605計程車為都市內公共運具之一,被歸類為副大眾運輸,可輔助大眾運輸不足與移轉私人運具旅次使用,隨都市發展,角色更形重要。截至2002年年底,整體台北都會區計程車總數達66,321部。公路法中,規定依照人口與道路面積成長比例發放計程車牌照,台北營業區之標準為每120名人口新增乙付牌照。調查結果顯示,實際之空車率遠高於合理空車率,2002年台北地區之距離空車率達59.8%,原因實與計程車數目過量有關。本研究期望利用數學分析方法,並輔以現況調查資料,推算所需計程車車輛數,並據此探討逐步降低計程車車輛數之辦法,以提供都會區計程車數量管制決策之參考。 本研究希望能在同時考慮計程車旅次需求與駕駛員合理維生之下,求算都會區所需計程車車輛數之上下限。首先求算都會區每日計程車人旅次總數;再分別以駕駛員合理收入或駕駛員合理工作時間為原則,計算單位計程車之最低與最高臨界服務量;最後將兩者相除即得所求。 結果顯示,2000年台北都會區每日計程車總旅次數為115,996人次,每部車輛每天至少需服務41.56人旅次 ,即28車旅次,才達收支平衡,故最高約需33,600部計程車營業載客。而每部計程車一天最多可服務約45人旅次,即30車旅次,最低所需計程車數為31,000部。介於31,000部與33,600部間均屬合理。 依據車輛依法課徵「使用」牌照稅。且計程車管理規則中,亦有牌照不得轉讓或轉賣之規定,因此認為政府實質上具有計程車牌照之所有權,計程車牌照應為政府「無償授與」之營業許可證,可當作為資格符合的憑證。因此政府應有資格於牌照被不當使用或放棄使用時將之註銷收回。另外尚建議不應有價回收牌照、車輛使用年限為6年、個人車行牌照只收不發、引入營運許可年限等計程車數量管制相關辦法。Abstract目錄 中文摘要 一 目錄 二 圖目錄 五 表目錄 六 第一章 緒論 1 1.1研究背景與動機 1 1.2研究範圍與目的 2 1.3研究方法與流程 2 1.4論文章節說明 5 第二章 文獻回顧 6 2.1計程車供需數量與空車率 6 2.2計程車數量管制理論 7 2.3計程車管理相關法規 8 第三章 臺北都會區計程車現況分析 14 3.1計程車數量發展沿革 14 3.1.1車輛登記數 14 3.1.2職業駕駛員登記數 19 3.1.3臺北市人口與計程車車輛數 20 3.2計程車營業情形 21 3.2.1計程車營業區域劃分 21 3.2.2計程車行車成本 23 3.2.3計程車營運狀況 23 3.3計程車使用狀況 31 3.3.1個別旅次使用狀況 31 3.3.2計程車旅次特性分析 36 第四章 計程車數量推算方法 39 4.1以維持駕駛員之合理收入為原則 39 4.1.1推算變數設定 39 4.1.2計程車數量推算 41 4.2以駕駛員之合理工作時數為原則 44 4.2.1推算變數設定 44 4.2.2計程車數量推算 46 4.3台北都會區計程車所需數量 49 4.3.1 2000年調查資料推算結果 49 4.4敏感度分析 54 4.5預測2005年台北都會區計程車需求數量 58 4.5.1未來年推算過程所需參數之預估 59 4.5.2 2005年台北都會區所需計程車數量預估 61 第五章 數量管制方法研定 64 5.1計程車數量管制之重要性 64 5.2管制方法研擬 65 5.2.1現行計程車組織 66 5.2.2計程車牌照所有權以及使用權歸屬釐清 67 5.2.3數量管制時程與目標研擬 68 5.2.4牌照有價回收並不可行 70 5.2.5計程車管理引入營運期限許可規定 71 5.2.6計程車牌照重新核發申請辦法 72 5.2.7計程車客運業營運車輛車齡限制 73 5.2.8個人車行牌照只收不發 75 5.2.9其他 7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78 6.1結論 78 6.2建議 79 參考文獻 82694657 bytesapplication/pdfen-US副大眾運輸合理空車率數量管制臨界服務量paratransportation[SDGs]SDG11都會區計程車數量之研究Study on the Taxi Amount in Urban Area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50605/1/ntu-93-R9152152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