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葳謝碧珠2026-03-132026-03-132015-06https://doi.org/10.6650%2fARM.2015.355.26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736298去(2014)年喧騰一時的大統黑心油品案,日前因法院判決僅處3,800萬元罰金,並撤銷行政罰18.5億元,其不法所得與違法所付出的代價顯不合比例原則,引起論者大加撻伐。實務上,不法所得之認定,除採行方法具爭議外,亦有計算上的困難。然現行法如提供黑心業者更高的違法誘因,亦不合乎法的衡平與目的。顯見不法所得推估計價方法有其必要,期待儘速立法。zh從食安案件探討不法所推估計價之爭議問題journal article10.6650/ARM.2015.3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