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教授:葛克昌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許宏宇Hsu, Hung-YuHung-YuHsu2014-11-262018-07-052014-11-262018-07-052014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262170自1970年代以降,許多國家相繼創立納稅者保護官制度,此制度對於稅務行政革新及保障賦稅人權有相當大的成效。我國稅法學界及民間稅改團體不斷提倡立法建制納稅者保護官,但礙於主政者對此制度的部分誤解,遲未大力推行。 本研究第二章介紹外國納稅者保護官制度緣起及特徵,並舉美、英、韓、日四國立法例作為研究對象,說明此制度已成功緩和納稅人與稅務機關之緊張關係,並達到保障解決紛爭、賦稅人權及協助稅務行政革新之目的。 第三章從政府再造面向,介紹政府再造訴求,並提出我國政府再造成果偏重於組織形式,缺乏內在實質改變,據此提出我國確有必要建制納稅者保護官。 第四章從賦稅人權保障之面向,說明納稅者保護官能協助提昇賦稅人權,且有助於我國實踐兩公約之保護義務。 第五章則從比較法觀點,探討我國納稅者保護官之建制,並綜合我國納稅者保護官立法草案之內容,提出我國應具有之核心職能及組織架構。Many countries have established “Taxpayer Ombudsman”, also called Tax Ombudsman or Taxpayer Advocate, to handle tax complaints since 1970s. This institution has had positive impact on tax administration reform and the protection of taxpayers’ rights. Tax scholars and activists in Taiwan constantly promote the legal construction of Taxpayer Ombudsman. This study focuses on two aspects: “Reinventing Government” and the protection of taxpayers’ rights. The first aspect indicates that Taxpayer Ombudsmen in the United States, U.K. and Korea have successfully improved timely, effective response to taxpayer’s complaint through ADR and alleviated relationship between taxpayers and governments. The second one illustrates Taxpayer Ombudsman can efficiently protect the taxpayers’ rights because of its speciality and agility. This study argues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found Taxpayer Ombudsman in Taiwan and it also recommends the core functions and organizational principles.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意識 1 第二節 文獻回顧 2 第三節 研究範圍 4 第四節 研究方法 5 第五節 論文架構 5 第二章 外國納稅者保護官制度之思潮與實踐 7 第一節 納稅者保護官制度之緣起 7 第一項 一般型保護官(監察使) 7 第二項 專業型保護官之立法趨勢 10 第三項 納稅者保護官制度之核心原則與功能 11 第一款 核心原則 11 第二款 功能 12 第二節 納稅者保護官之立法例 14 第一項 美國 15 第一款 制度沿革 15 第二款 權限與業務 19 第三款 績效管理制度與實行成效 28 第二項 英國 32 第一款 制度沿革 32 第二款 權責範圍及程序 33 第三款 實行成效 36 第三項 韓國 37 第一款 制度簡介 37 第二款 實行成效 43 第四項 日本 43 第一款 制度簡介 43 第二款 實行成效 44 第三節 本章結論 46 第三章 從政府再造論我國納稅者保護官建制之必要 47 第一節 政府再造之背景與理論 47 第一項 政府再造之背景 47 第一款 意識面-「新右派」勢力的興起 47 第二款 學理面-新古典經濟理論崛起 48 第三款 環境面-全球化與企業革新 50 第四款 行政技術面-資訊化之衝擊 51 第二項 政府再造之訴求及改革重點 51 第一款 流程再造 52 第二款 充分授能 54 第三款 企業精神 55 第三項 小結 55 第二節 我國政府再造成果與反思 57 第一項 「新瓶裝舊酒」的政府再造? 57 第一款 偏重於組織精簡的政府再造 57 第二款 失衡的稅務績效管理制度 58 第二項 反思—我國納稅者保護官建制之必要性 60 第一款 反對及質疑理由 60 第二款 本文見解 61 第三節 本章結論 65 第四章 納稅者保護官與人權保障 67 第一節 賦稅人權之內涵 67 第一項 生存權保障 67 第二項 財產權保障 68 第三項 工作權保障 70 第四項 平等權保障 71 第五項 婚姻與家庭之制度性保障 74 第六項 資訊權保障 75 第七項 正當法律程序與程序基本權保障 77 第一款 正當法律程序 77 第二款 程序基本權 80 第二節 納稅者保護官與兩公約實踐 84 第一項 兩公約之位階 84 第二項 兩公約之國家保護義務 86 第三項 兩公約與賦稅人權 88 第一款 兩公約對稅法之影響 89 第二款 納稅者保護官在兩公約架構下之定位 91 第三節 本章結論 93 第五章 我國納稅者保護官之建制 95 第一節 納稅者保護官之組織建制 95 第一項 保障獨立性 95 第二項 具體規範 98 第一款 組織定位 98 第二款 人事建制 100 第二節 納稅者保護官之核心職能 103 第一項 受理人民陳情權 103 第一款 向納稅者保護官「陳情」之定性 103 第二款 法源依據 104 第三款 陳情範圍 105 第四款 陳情之方式及限制 106 第二項 調查權 107 第一款 行政調查之概念 107 第二款 調查之發動及方法 108 第三款 保密義務與資訊權保障 110 第三項 調解權 111 第一款 我國現行稅務行政協調機制概述 111 第二款 建立「稅務調解」制度 115 第四項 糾正及建議權 118 第一款 個案建議書 118 第二款 報告書 119 第三款 命令權? 121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27 參考文獻 131105521563 bytesapplication/pdf論文使用權限:不同意授權納稅者保護官納稅人權利保護官政府再造賦稅人權兩公約訴訟外紛爭解決稅務調解建構我國納稅者保護官之芻議A Study on Constructing the Taxpayer Ombudsman in Taiwan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262170/1/ntu-103-R97a2112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