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2024-05-14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57349摘要:因應食品添加物的種類多元化、規格標準種類繁多,部分項目之規格仍有錯誤或缺漏,為避免與國際規範不一致,影響國際貿易,須逐項評估補足缺漏項目或修正舊有規格標準。現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為正面表列,非表列之食品添加物皆屬不得使用之品項。其中第(十)類香料及第(十五)類溶劑之規範,雖有正面表列之項目,惟因食用香料及食品萃取用溶劑之使用日趨多元化,實務上皆須參考國際間如食品法典委員會(JECFA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美國、歐盟、日本等相關標準,作為法規判定之依據,已非正面表列之精神,因此,針對香料及溶劑之標準,實有重新評估之必要。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因種類繁多,部份項目之規格仍有錯誤或缺漏,為避免與國際規範不一致,影響國際貿易,須逐項評估補足缺漏項目或修正舊有規格標準。「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准用之各項食品添加物,依其添加於食品中之用途目的區分為17類,惟我國之分類與各相關國際規範之差異甚大,且現行各項食品添加物分類之定義不明確,實有檢討之必要。為使食品添加物法規標準更臻完善,以保護國人飲食安全,爰辦理本計畫,擬蒐集國際間有關之管理規範及研究,並依據研究結果,擬訂具體管理對策與措施,以維護民眾飲食衛生安全。 實施方法如下:(1)蒐集與彙整台灣與JECFA、美國、歐盟、日本等國家有關食用添加物之分類、規格標準、管理規範等相關資訊;(2)擬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第(十五)類溶劑之標準草案,並建議管理對策與施行措施;(3)比較台灣現行與國際間之第(一)類防腐劑22項、第(三)類抗氧化劑26項、第(四) 類漂白劑9項、第(五)類保色劑4項與第(六)類膨脹劑14項等食品添加物相關之規格標準;出各項食品添加物分類及定義之建議;(8)參考國際間有關新增食品添加物及其使用範圍之程序及作業時間,比較各國所需審查之資料文件,擬定我國食品添加物增列申請時所需之申請書表格;(9)召開工作執行討論會議,針對計畫內容提出建議及檢討執行方式;(10)完成期末報告(收錄引用的重要資訊於附錄)。截至目前為止,已彙整「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中第(十五)類溶劑與第(十)類香料之標準草案,比較蒐集與彙整本國與國際間食品添加物之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將彙整資料整理與附表中,並針對有缺漏的部分進行建議。比較蒐集與彙整食品添加物中第(一)類防腐劑、第(四)類漂白劑及第(五)類保色劑共三種食品添加物相關之規格標準,將彙整資料整理與附表中,並針對台灣現行與國際間之食品添加物之規格標準進行比較,提出建議管理對策與施行措施。食品添加物規格標準法規100年度「食品添加物法規標準評估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