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馮燕2006-07-252018-06-282006-07-252018-06-282000-10-30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13524本研究係採用次級資料分析法, 將三 筆大型調查資料重新整理分析, 以其 找出與家庭使用學齡前兒童扥育模式 之相關社會人口因素。這三份資料分 別為:1991 年-1997 年台灣地區家庭 收支年度調查資料(N=16,000 戶), 1991 年(N=2,500 戶)及1996 年 (N=2,500 戶)的台灣地區兒童生活 狀況調查資料, 及1998 年的台灣地區 七歲以下幼童就讀學前機構比例之調 查專案資料(N=3,403 戶)。本研究 的主旨, 在彌補目前相關文獻,僅有大 略描述性調查資料, 或是純由念出發 的規範性需求論證之不足, 並依此實 証分析結果, 提出相關政策性建議。 資料分析的結果, 印證了許多現有文 獻的論點, 更突顯出諸如保母家庭式 扥育需求最多, 供給卻最少, 價格會 影響家庭的扥育選擇, 而已機構式扥 育受到影響較大, 城鄉別造成扥育資 源及使用的差距, 以及家庭會為不同 年齡層的小孩選擇不同扥育模式等。application/pdf123539 bytesapplication/pdfzh-TW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系暨研究所扥育模式扥育政策次級資料分析家庭社會人口特性兒童家庭社會人口特性與托育模式分析other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13524/1/892412H0020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