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海國2006-07-262018-07-122006-07-262018-07-122002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27212精神分裂症是慢性且病情嚴重之一種精神疾病。發展精神分裂症基礎病理研究與 早期預防研究之新典範是重要之研究取向。 精神分裂症之病理範圍很廣,是屬一個病譜性之疾病。準備精神分裂症之診斷並 不能涵蓋所有精神分裂症病譜之病理狀態。 本研究發展一套含有33 項症狀之潛伏性精神分裂症診斷準則(TCLS)並發展對應 之篩檢表(TSSLS)。應用回顧性之前瞻性研究設計,本研究發現以TCLS 定義之潛伏 期精神分裂症在追蹤治療過程中有13.2%發展為嚴重之精神分裂症;只有32.0%潛伏 性精神分裂症患者合乎準精神分裂症之診斷準則。TCLS 所定義之潛伏性精神分裂 症,發病年齡較早(17.5±5.5 歲),延遲20.2(±6.1)歲才尋求第一次之精神醫療。由TCLS 所定義之潛伏型精神分裂症之臨床效度可由神經心理功能之障礙,如注意力、智力、 執行功能、記憶力等之障礙予以引證。application/pdf118299 bytesapplication/pdfzh-TW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精神科精神分裂症潛伏型精神分裂症早期預防精神病理神經心理功能效度診斷準則篩檢表潛伏期(早期)精神分裂症之病理研究:臨床病理與神經心理功能障礙(2/2)journal article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27212/1/902413H00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