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42024-05-17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81668摘要:本計畫將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3月11日公告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依食安法第八條第五項於103年至104年公告應取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但實際尚未取得驗證之食品業者,包含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特殊營養食品製造業及乳品加工食品業者,以及工廠登記且資本額達3千萬以上之澱粉製造業、麵粉製造業、糖製造業、鹽製造業及醬油製造業,執行驗證作業。 驗證之執行依「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及「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作業程序」,辦理驗證作業,每廠至少安排二人天次,由符合資格之內部稽核人員執行驗證,驗證後召開驗證委員會(驗證審議小組會議)進行驗證決定,預計每月能完成40件食品工廠驗證工作。105年度「建立食品業者外控管理驗證制度」計畫後續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