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12024-05-13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48130研究背景:臺灣目前身心障礙人口占總人口之比率為4~5%,且有逐年上升趨勢。身心障礙者因智力、認知、協調動作及及行為問題,無法照顧好口腔健康及就醫行為,容易導致嚴重的齲齒問題,到中年以後又因缺乏妥善治療齲齒及牙周病的專業醫療資源,導致問題嚴重化。衛生署為使身心障礙者能接受完整之口腔醫療服務,分別於民國84年度、85年度、及90年度,以專案方式補助台大醫院、私立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及三軍總醫院等四家醫院辦理「身心障礙牙科醫療發展專案」。中央健康保險局也於民國91年開始試辦「牙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特殊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試辦計畫」,並於95年度將牙醫預算中屬專款專用項目之特殊服務範圍,由原來之重度身心障礙患者擴大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患者。99年改變為特定身心障礙者,並將輕度納入。100 年度將植物人納入服務類別,並新增「到宅牙醫療服務」。101年增列重度以上肢體障礙及視障者,與罕病領有身障手冊者。牙醫特殊醫療服務試辦計畫身心障礙者牙醫服務以醫療服務加成方式及支給牙醫師到身障機構、未設牙醫之精神科醫院及特殊教育學校看診之論次費用,期能提高身障者牙醫服務品質。研究目的: 使用全民健保資料庫,比較歷年計畫院所及非計畫院所提供牙醫服務情形及其與非特定身障者牙醫服務之差異比較分析,分析內容包括整體牙醫利用情形如補牙、根管治療、拔牙、及牙周治療等;及各項品質指標如牙體復形再補率、根管治療完治率及保存率及一般拔牙率等。並分析醫療過程、醫師能力及全麻與否比較上述牙科相關醫療結果之差異。檢視評估結果,對計畫是否納入支付標準,予以普及化之可行性,提出建言。研究材料與方法:本研究分為三部分:1. 量性研究:使用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2006年到2012年,共7年的牙科所有健保承保資料檔作為研究材料。採回溯性世代追蹤研究法(retrospective cohort study)研究設計,比較歷年由計畫院所及非計畫院所提供特定身障者牙醫服務情形及其與非特定身障者及一般民眾牙醫服務之差異比較分析,包括整體牙醫利用情形、補牙、根管治療、拔牙、及牙周治療;並包括牙體復形再補率、根管治療完治率及保存率及一般拔牙率等品質指標。2. 質性研究:針對照護者、執行醫療者、身障團體代表等進行焦點訪談,訪談內容包括知不知道這些牙醫服務之計畫、對於計畫的意見或建議。3. 召開數次專家會議(期初、期末)以建構出成效評估之模式。預期結果:預期身障者之補牙與牙周治療與一般民眾無差異,而拔牙比率較高、根管治療比率較低。另外,計畫院所之牙醫服務品質指標較非計畫院所為佳。身心障礙者牙醫服務品質指標牙醫特殊醫療服務試辦計畫身心障礙者牙醫服務之成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