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名霞2006-07-262018-07-082006-07-262018-07-082002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25617本研究分為兩個部分,第一是以問卷調查 台灣外傷防治中心資料庫個案以及台大醫 院腦傷病例(共327 例)之生活品質評分 (Rosser Questionnair),比較安全帽法實 施前後因機車交通意外導致之創傷性腦傷 患者的健康生活品質調整後存活時間 (QALY)的改變情形。結果顯示安全帽法實 施前150 名個案的QALY 為125.6 月,安全 帽法實施後177 名個案之QALY 則明顯增 加為452.5 月,顯示安全帽法實施對機車 騎士遭遇腦傷意外後之健康生活品質有顯 著提昇的效應。其次於本年(第三年)計劃 增加以世界衛生組織生活品質問卷 (WHOQOL)調查新發病例(N=82)之生活品 質,結果發現生理健康範疇平均68.47 分,心理範疇平均61.9 分,社會關係範疇 平均61.02 分,環境範疇平均64.17 分。 研究計劃第三部分則追蹤調查台大醫院新 病例之運動功能。結果三年內共完成九十 一名個案(含本年度33 名個案)。其中共有 57 名輕度腦傷、23 名中度腦傷以及8 名重 度腦傷患者(3 名患者Glasgow Coma Scale 不明)。初步分析結果顯示追蹤期間站姿手 前伸距離以及向後位移距離有較明顯進 步;若為雙腳肌力正常之腦傷患者,肌電 圖反應大致與正常類次,但異常肌電圖出 現頻率有增加的趨勢。This article provides guidance for report writing under the Grant of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beginning from fiscal year 1998.application/pdf569555 bytesapplication/pdfzh-TW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暨研究所創傷性腦傷運動功能平衡功能生活品質Research ProjectReport StyleNational Science Council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創傷性腦傷患者之運動功能癒後與健康生活品質調整後存活時間之研究—後續研究journal article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25617/1/902314B00230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