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62024-05-13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53089摘要:健全全國食品業者資料,是政府治理食安的基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八條第三項賦予衛生機關掌握食品業者基本資料之法源依據,衛生福利部於民國102年12月3日訂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 並施行,後於104年6月23日修正。本計畫之整體目標在於協助食品藥物管理署完善建置、管理、落實及維護食品業者基本資料制度,實踐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同時為食品及相關產品之追溯追蹤制度奠基,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部份: 1. 「食品業者登錄平台服務」,完成培訓食品業者登錄種子人員至少28名,並派駐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協助各縣市衛生局解決有關食品業者登錄之相關事宜,將輔導20,000家以上各類食品業者操作食品業者登錄平台,且使至少15,000家業者完成取得登錄字號。並將設置10~12線免付費諮詢服務專線及專用電子郵件信箱,提供線上諮詢服務。 2. 「食品業者登錄制度推廣與宣導」,將訓練負責各業態之食品業者登錄制度及系統操作之講師群,支援計畫執行內容教育訓練及推廣宣導。並於全國北、中、南、東與各縣市營業登記或攤舖位及攤販管理合作至少辦理20場次活動,每場次至少3小時,累計參與人數達1,000人次以上,辦理食品業者宣導課程至少22場次,每場次至少3小時,累計參與人數達1,320人次以上。此外,將製作食品業者登錄制度宣導影片,並設計文案進行食品業者登錄之網路宣導,預計文案及影片點閱人數達40萬人次以上。 3. 「輸入食品登錄制度實施可行性分析」,收集研析包括美國、歐盟、日本、韓國、中國大陸、新加坡對輸入食品輸出國家之出口商/製造商之登錄或註冊制度情形,進行推動制度之法規衝擊影響評估以及WTO之SPS與TBT協定符合性評估。 本計畫之完成,預期將能持續提高各類食品業者完成登錄比例,擴大制度涵蓋食品產業範圍,向產業及消費者宣導食品安全正確觀念,深化食品業者登錄制度執行成效,強化食品產業鏈追蹤追溯相關資訊的內容,以具體提升食品業源頭管理能力,進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整體成效,確保國人食安信心。105年度「完善食品業者基本資料制度計畫」委託辦理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