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綿2006-07-252018-05-292006-07-252018-05-292004-07-31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4440「度曲」有兩種意義,一是「製曲」,與「作曲」、「譜曲」意義相同,都是 「自作新曲之意」。如《漢書‧元帝紀》:「鼓琴瑟,吹洞簫,自度曲,被歌聲」, 應邵注:「自隱度作新曲」,音「踱」。二是「歌唱」、「演唱」之意,依曲調的節 拍歌唱,音「杜」,如張衡〈西京賦〉:「度曲未終,雲起雪飛,初若飄飄,後遂 霏霏。」就古典戲劇「製曲」的意義而言,劇作家填詞時須掌握南北曲、宮調、 套數、曲牌(含字數、句數、句式、平仄、押韻、對偶)等格律,又稱「音律論」, 相對於文字藝術技巧,傳統批評術語中以「文律」對稱。就古典戲劇「歌唱」的 意義而言,演唱者應當掌握五音四呼、四聲陰陽、出字、收聲、歸韻、切音等技 巧,又稱「演唱論」。統合言之,廣義的度曲論包括音律論與演唱論。application/pdf325432 bytesapplication/pdfzh-TW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暨研究所度曲理論戲曲音韻學度曲理論史的形成與建構--從戲曲音韻學角度考察report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4440/1/922411H00209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