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許宏迪2007-11-262018-07-052007-11-262018-07-052005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52408近代以來人權的價值觀即不斷的變動,而全球化的出現,更是使得人權產生了質量上的變化。因為時空距離的改變,造成人權符號的快速流動以及人權政治的相應變化。而聯合國為因應如此的趨勢,也因此有巴黎原則的提出。而巴黎原則要求各國必須設立國家層級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各國為順應人權全球化的到來以及巴黎原則的要求,也紛紛地設立其內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在如此的趨勢之下,台灣自難免於這股人權全球化的潮流。而本文主要即在探討,台灣在人權全球化的挑戰以及巴黎原則的要求之下,該如何設計屬於自己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本文為解決上述問題,先考察近代以來人權觀的變遷,在加入全球化後對人權觀的變化。在人權符號及人權政治的全球化上,本文探究了聯合國及其周邊組織,以及各區域性組織和各國的實踐,檢討對於人權委員會的組織及成效。最後,本文藉上述經驗,嘗試著對國內的現況作制度上的分析。希望能藉此建構適合於我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 本文發現,國家人權委員會有其功能上的理由。以台灣來說,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建立可以促進各種人權觀以及對立方間的對話溝通功能、並且彌合全球人權治理所帶來的民主赤字問題,以及因應台灣的威權體制背景,解決轉型正義問題所帶來的制度上需求。 本文並且認為,我國的確需要建立內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並且應將之獨立於行政、立法以及司法機關之外,而成唯一獨立機關型態。而由於,目前我國無相對應的建制,所以本文認為國家人權委員會得設置於監察院底下,以期能夠發揮其功能。詳目 1. 序論 1 1.1.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 1 1.2. 研究範圍與研究方法 4 1.2.1. 研究範圍 4 1.2.2. 研究方法 5 1.3. 本文架構與主要論點 6 1.3.1. 第一部分 6 1.3.2. 第二部分 8 1.3.3. 第三部分 10 2. 全球化下的人權 13 2.1. 人權觀的發展與爭論 13 2.1.1. 近代人權的發展 14 2.1.1.1. 第一代人權—公民與政治權利 15 2.1.1.2. 第二代人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 16 2.1.1.3. 第三代人權—集體性權利 18 2.1.2. 人權的地殼變動 19 2.1.2.1. 人權觀的普遍主義與相對主義 20 2.1.2.1.1. 普遍主義 21 2.1.2.1.2. 文化相對主義 21 2.1.2.2. 文明相容的人權觀 23 2.2. 全球化與人權 25 2.2.1. 全球化的面向 25 2.2.1.1. 經濟面向的全球化 26 2.2.1.2. 政治面向的全球化 27 2.2.1.3. 文化面向的全球化 29 2.2.2. 全球化的特性 30 2.2.2.1. 跨越地理疆界 30 2.2.2.2. 創造認同歧異 31 2.2.3. 全球化人權與人權政治 32 2.2.3.1. 人權符號的流動 33 2.2.3.2. 人權政治的開展 34 3. 人權委員會的全球擴張趨勢 36 3.1. 由全球到內國的人權治理 36 3.1.1. 全球人權治理 37 3.1.1.1. 全球治理的出現 37 3.1.1.2. 人權治理的發展 39 3.1.2. 由全球到內國 40 3.1.2.1. 全球性的人權機制 40 3.1.2.1.1.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41 3.1.2.1.2.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41 3.1.2.1.3. 聯合國其他的人權性質委員會 42 3.1.2.2. 區域性的人權機制 43 3.1.2.2.1. 歐洲 44 3.1.2.2.2. 美洲 45 3.1.2.2.3. 非洲 45 3.1.2.2.4. 亞洲 46 3.1.2.3. 全球化的內國性人權機制 46 3.1.2.3.1. 監察使 47 3.1.2.3.2. 人權委員會 48 3.1.2.3.3. 人權性質的委員會 48 3.2. 全球人權治理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建制 48 3.2.1. 巴黎原則的構想 48 3.2.1.1. 權限與職責 49 3.2.1.2. 組成和獨立性與多元化的保障 51 3.2.1.3. 業務方法 52 3.2.1.4. 具有準司法權的人權機構的地位 52 3.2.2. 各國實踐的狀況 53 3.2.2.1. 一元架構—以印度為例 54 3.2.2.1.1. 任務與權限 54 3.2.2.1.2. 組織 55 3.2.2.1.3. 程序 56 3.2.2.1.4. 裁決 56 3.2.2.1.5. 經驗 57 3.2.2.2. 二元架構—以加拿大為例 57 3.2.2.2.1. 任務與權限 58 3.2.2.2.2. 組織 59 3.2.2.2.3. 程序 60 3.2.2.2.4. 裁決 61 3.2.2.2.5. 經驗 62 3.2.2.3. 多元架構—以南非為例 62 3.2.2.3.1. 任務與權限 63 3.2.2.3.2. 組織 66 3.2.2.3.3. 程序 66 3.2.2.3.4. 經驗 67 3.3. 全球人權治理與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功能 68 3.3.1. 對話與人權認同歧異 69 3.3.1.1. 人權的認同歧異 69 3.3.1.2. 藉由對話促成溝通理性 71 3.3.1.2.1. 溝通行動理論 71 3.3.1.2.2. 制度內涵 73 3.3.1.2.3. 結果考察 75 3.3.2. 治理與民主赤字 76 3.3.2.1. 全球治理產生民主赤字 76 3.3.2.2. 內國人權委員會補足正當性 78 3.3.3. 轉型正義與真相 80 3.3.3.1. 後威權體制的轉型正義 81 3.3.3.1.1. 轉型正義的背景 81 3.3.3.1.2. 轉型正義的方式 82 3.3.3.1.3. 台灣的轉型正義 86 3.3.3.2. 真相調查與人權評估 87 4. 全球人權治理對台灣的啟示 90 4.1. 人權委員會的憲法定位 90 4.1.1. 總統府委員會模式 91 4.1.2. 國會委員會模式 94 4.1.3. 監察機關模式 97 4.1.4. 獨立管制機關模式 98 4.1.5. 憲法上獨立機關模式 99 4.1.6. 小結 100 4.2. 人權委員會建制的構想 102 4.2.1. 任務 103 4.2.1.1. 提出人權報告 104 4.2.1.2. 推廣人權教育 105 4.2.1.3. 提出興革建議 106 4.2.2. 權限 107 4.2.2.1. 調查權 107 4.2.2.2. 準司法權 109 4.2.2.3. 強制處分權 111 4.2.3. 組織 112 4.2.3.1. 人員 112 4.2.3.2. 預算 114 4.3. 人權委員會與現行制度的相容 115 4.3.1. 人權委員會與監察權 116 4.3.2. 人權委員會與司法權 118 5. 結論 121 參考文獻 1248297393 bytesapplication/pdfen-US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委員會人權人權治理全球治理全球化溝通理性轉型正義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HUMAN RIGHTS COMMISSIONGLOBALIZATIONGLOBAL GOVERNANCE全球人權的啟示:以台灣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為中心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52408/1/ntu-94-R91a2101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