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銘洋Shieh, Ming-Yan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蕭涵勻Hsiao, Han-YunHan-YunHsiao2010-05-052018-07-052010-05-052018-07-052009U0001-2906200910124800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179640以往藝術作品的授權大多集中在平面作品的授權上。然而,過去幾年來,透過藝術授權生產的衍生商品不斷地擴大,藝術授權的作品類型變得更加廣泛。藝術授權機制亦因授權範圍及方式的擴大,使得其面臨的法律問題卻也更加複雜。一方面,為了因應趨勢,博物館或美術館多以數位攝影方式將典藏品變成數位影像,不但可建立其典藏品管理系統,同時亦將這些數位影像放置於網路上,供公眾瀏覽。然而,這些數位影像的法律性質究竟為何,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爭議不斷。有認為應受著作權法保護,有認為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這個問題在典藏品的數位影像遭人盜用侵害時,得否主張權利的正當性,更顯重要。研究分成兩個主軸來討論。第一個主軸是針對藝術授權機制進行討論。首先,探討國外已經建立的藝術授權機制,瞭解不同的授權模式及其優缺點,並分析大都會博物館的授權模式供我國參考。其次,以外國的藝術授權機制為基礎來探討我國法制下可能的藝術授權機制,並分析不同授權模式下的法律關係,同時評析故宮博物院的授權模式。二個主軸則是針對數位影像在著作權法上的地位進行討論。現今藝術授權機制與數位影像密不可分,然而,由於數位影像所具的機械性本質,使得數位影像在著作權法的地位不明。本研究透過國內外學說及實務見解來探討相關的議題,並總結歸納出數位影像在著作權法上的地位。This study is about "art licensing" and "copyright issues of digital image". This study begins with a discussion of the art licensing mechanism. First of all, this study introduces the art licensing mechanism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then it discusses four alternative models for museums to license their images. Secondly, this study analyzes the foreign-based art licensing mechanism under the law of Taiwan.he Second part of this study is about "copyright issues of digital image". Licensing digital images becomes mainstream through the technology of digitalization. Such digital images are obtained by digital photographing the original art works. However, there are many legal issues of such kind of digital images because of their mechanical nature. This study canvass related issues by analyzing law theory and practice. At the end of this study, it concludes the legal status of digital image in copyright law.目錄一章 序論 1一節 研究背景與研究動機 2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3二章 藝術授權的相關概念 7一節 藝術授權的概念 7一項 什麼是藝術 7二項 授權的意義 8三項 藝術授權的定義 9二節 著作財產權授權與讓與之區分 10三節 公有古物之特別規範-文化資產保存法 11三章 博物館授權策略之擬定 15一節 智慧財產管理系統 15二節 授權策略 20三節 決定授權策略 22四章 國外博物館授權模式 27一節 THE AGENCY MODEL (代理模式) 27一項 概述 28三項 優缺點 29二節 THE BROKERAGE MODEL (仲介模式) 30一項 概述 30二項 優缺點 31三節THE SUBLICENSING MODEL (再授權模式) 31一項 概述 31二項 優缺點 32四節 THE COLLECTIVE MODEL (集體管理團體模式) 33一項 概述 33二項 優缺點 34五節 大都會博物館授權模式之分析 35一項 大都會博物館的授權業務 35二項 外國現有藝術授權模式之分析-以大都會博物館為例 36六節 小結 37五章 我國法架構下可能的藝術授權模式-以國外博物館授權模式為基礎 39一節 代理模式 39一項 民法第576條行紀之規定 39二項 民法上代理之規定 41三項 代理模式於我國法架構下可能適用的有名契約類型 42一款 行紀模式-以自己名義為本人計算 42二款 代理模式-以本人名義為本人計算 43二節 仲介模式 44三節 再授權模式 45四節 集體管理團體模式 46一項 概述 46二項 仲介團體與利用人間之關係 47三項 著作財產權人與利用人間之關係 47四項 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的影響 48五節 我國現有藝術授權模式之分析-以故宮博物院為例 49一項 故宮的授權業務 49二項 故宮授權模式之評析 52三項 故宮未來授權模式之建議 54六節 小結 55六章 數位影像在外國著作權法上的地位 57一節 數位影像的概念 57一項 數位影像的意義 57二項 數位影像的基礎 58三項 數位複製與數位影像之內涵及限制 59二節 國際上關於數位化著作權之保護 60三節 美國法律及案例 62一項 美國法律 62一款 原創性的要求 62二款 原創性與衍生著作 63三款 原創性與攝影著作 63二項 Bridgeman原則 65一款 Bridgeman Art Library, Ltd. v. Corel Corporation 65二款 Bridgeman案件對其他法院的影響 66三款 針對Bridgeman的回應 67一目 The Bridgeman Art Library 67二目 其他博物館的看法 68三目 美國學說的質疑 69三項 小結-著作權法上的兩難 71四節 英國法律及案例-技巧與勞力標準 71五節 德國立法例 72六節 立體轉平面數位影像之著作權歸屬 73七章 數位影像在我國著作權法上之地位 75一節 我國實務及學說之見解 75一項 實務見解 75一款 智慧財產局見解-依是否具原創性及創作性認定 76二款 法院見解-嚴格認定說 77二項 學說見解 81三項 本文見解 82一款 著作權制度之源起與規範目的 82二款 我國著作權法上創作之意涵 83三款 數位影像與攝影著作 85一目 實務標準的解釋空間及其謬誤 85二目 本文見解-區分單純攝影與仿真攝影討論 87二節 數位影像在我國著作權法上之地位的重新反思 94一項 平面轉平面之數位影像 95一款 原著作屬於公共財著作 95一目 公共財著作(Public Domain)之定義 95二目 就原著作進行數位攝影所得之數位影像 96二款 原著作非屬公共財著作 96一目 原著作人的權利不受影響 96二目 就原著作進行數位攝影所得之數位影像 98二項 立體轉平面之數位影像 98一款 實務見解 98二款 學者見解 99三款 本文見解 100三節 利用數位影像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100一項 重製權 101一款 重製權之概念 101二款 網路上常見之複製情形 102三款 網路上之複製與著作權法之重製 103二項 公開傳輸權 103三項 散布權 104四節 數位影像利用之特殊議題 105一項 表達與觀念之區辨-傳達作品意象 105一款 外國學者見解 106二款 我國實務見解-臺灣板橋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六一三號民事判決 109三款 本文見解 111四款 小結 113二項 具機械性質的放大或縮小著作 115三項 數位影像的改作與衍生著作 116一款 實務及學說見解 116二款 本文見解 121四項 合理使用的界限-擷取畫作中的一小部分來使用 124一款 實務見解 125二款 本文見解 125五項 影像處理的著作權爭議 129一款 學者見解 130二款 本文見解 132六項 意象衍生之轉換 134八章 結論與建議 137考文獻 145application/pdf938763 bytesapplication/pdfen-US藝術授權數位影像Art LicensingDigital Image藝術授權機制與數位影像在著作權法上的地位之研究Art Licensing and the Copyright Issues of Digital Image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179640/1/ntu-98-R95a2105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