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42024-05-14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57347摘要:由於近年國人飲食變化甚大,現代人普遍使用膠囊錠狀食品、營養補充品或健康食品等,補充平時無法攝取之營養。為推動健康飲食,本計畫之目的為推動成人健康飲食,並建立正確選購營養補充品與健康食品之觀念,將編製成人健康飲食宣導教材,其中包括有膠囊錠狀食品或健康食品等正確使用與選購訊息,於社區大學及社區等辦理講座與活動方式推廣。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所公告之國民飲食指標維持理想體重、均衡攝食各類食物、三餐以五榖為主食少油、少鹽、少糖的飲食原則、多攝取鈣質豐富的食物、多喝白開水及飲酒要節制。均衡飲食六大類,五穀根莖類3~6碗、蔬菜類3碟、水果2個、蛋豆魚肉4份、奶類1~2杯及油脂類2~3匙。越來越多的民眾關心營養問題,想知道食品中含有之營養成分,以作為選購食物的重要參考指標。為幫助 19~35 歲消費者認識與了解市售包裝食品中營養標示所代表之意義,可以應用於日常生活飲食中,衛生署公告「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及「市售包裝食品營養宣稱規範 」。根據「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方式,需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所提供以下標示之內容: (一)標示項目: 1.「營養標示」之標題。 2.熱量。 3.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之含量(註:此碳水化合物包括膳食纖維)。 4.其它出現於營養宣稱中之營養素含量。 5.廠商自願標示之其他營養素含量。 (二)對熱量及營養素含量標示之基準:固體(半固體)須以每100公克或以公克為單位之每一份量標示,液體(飲料)需以每100毫升或以毫升為單位之每一份量標示,但以每一份量標示者須加註該產品每包裝所含之份數。 (三)對熱量及營養素含量標示之單位:食品中所含熱量應以大卡表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應以公克表示,鈉應以毫克表示,其他營養素應以公克、毫克或微克表示。 (四)每日營養素攝取量之基準值:各營養素亦得再增加以每日營養素攝取量之百分比表示,惟應依據並擇項加註下列數值做為每日營養素攝取量之基準值。 依據衛生署所公告之「健康食品管理法」本法所稱健康食品,指具有保健功效,並宣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本法所稱之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衛生署所公告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應辦理查驗登記及其作業注意事項,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四條:一、產品配方中添加任一維生素之每日攝取量在「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百分之一百五十以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上限以下之國產錠狀、膠囊狀食品,應依「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作業注意事項」向本署辦理查驗登記。二、惟若屬輸入錠狀、膠囊狀食 品,於國內分裝成產品者,因已依現行規定向本署辦理「輸入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無須再申請國產維生素類錠狀、膠囊狀食品查驗登記。因此本中心擬藉由教材製作如海報、DVD、衛教單張及宣導品。並藉由社區大學講座及社區巡迴活動等。宣導健康飲食、健康食品管理、膠囊狀錠狀食品管理及食品標示等法規及知識讓民眾具有正確的健康飲食概念及如何正確選購健康食品。並建立健康飲食,聰明保健網提供民眾正確的訊息。健康飲食保健社區教育99-100年度「健康飲食、聰明保健」社區教育委託辦理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