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泰升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譚德周2007-11-262018-07-052007-11-262018-07-052004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52553我國現行刑法典於制定後,就性犯罪部分迄已歷經三次修正。本論文以每次修正為一事實主題,分別探討其於提案及審議過程中所呈現之修正原因為何,以及針對該修正原因採取何種之因應作法?該作法是否妥適?與原先之修正原因是否契合?其中第一次之修正原因主要為色情物品氾濫之遏阻;第二次之修正原因主要為性犯罪再犯危險性之降低;第三次之修正原因則可大別為婦女保障以及兩性平權思想之落實、性犯罪狀況惡化之遏阻、實務疑難問題之解決等三類。最後再綜合討論此三次修正原因作為結論。第一章 前言1 第一節 研究之動機1 第一項 法律形成原因之研究1 第二項 現行刑法之制定以及施行於台灣2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範圍4 第一項 以性犯罪之歷次修正為對象5 第二項 以提案及審議過程所呈現之修正原因為核心6 第三項 論文架構7 第二章 第一次修正9 第一節 修正過程概述9 第一項 提案及一讀審查會9 第二項 二讀及三讀會10 第二節 修正原因:色情物品氾濫之遏阻11 第一項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11 第二項 從法益觀點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行為之可罰性13 第一款 刑法之法益概念與刑罰之正當性13 第二款 以善良風俗作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保護法益? 16 第三項 以提高刑罰遏阻犯罪?17 第一款 刑罰之目的17 第二款 重刑化思考之商榷20 第三節 小結23 第三章 第二次修正25 第一節 修正過程概述25 第二節 修正原因:性犯罪再犯危險性之降低28 第一項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28 第二項 社會重大矚目案件引發之倉促修法31 第三項 強制診療規定之窒礙疑難32 第一款 強制診療之內涵及定位為何?33 第二款 為何以妨害風化罪之受刑人作為強制診療之對象? 35 第三款 與假釋制度之理念有無扞格?37 第四款 提案人之解說38 第三節 小結39 第四章 第三次修正41 第一節 修正過程概述41 第一項 提案及一讀審查會41 第二項 朝野協商及二讀、三讀會47 第二節 婦女團體與個別立委之推動50 第一項 推動經過情形--婦女團體與政治力之結合50 第一款 前期:成立研究小組及制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時期 50 第二款 後期:密集審議通過刑法性犯罪修正案時期54 一、提案部分54 二、審議部分56 第二項 修法過程之倉促60 第三項 官方版本缺席之效應63 第三節 修正原因之一:婦女保障以及兩性平權思想之落實67 第一項 明示性自主權為保護法益67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67 第二款 釐清保護法益並強化婦女之主體性69 第二項 犯罪改採非告訴乃論70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70 一、提案理由70 二、審議情形74 三、解析75 第二款 回歸告訴在實體法上之意涵76 一、告訴在程序法及實體法上之意涵76 二、名節觀念以及因而造成之社會壓力77 三、性之特殊私密性79 第三項 創設性交之概念81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81 第二款 擴張姦淫之概念以及衍生之疑難84 第三款 創設性交概念能否落實兩性平權?87 第四項 以有無違反意願作為強制性交及猥褻手段之判準89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89 第二款 修法前之要件是否確有違性自主之精神?90 第三款 修法後之優點及疑義93 第四款 從性自主權之觀點看被害人意願之定位95 第五項 肯認配偶間可能觸犯強制性交罪96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96 第二款 配偶性自主權與婚姻關係特殊性之調和97 第四節 修正原因之二:性犯罪狀況惡化之遏阻100 第一項 強制性交及猥褻犯罪部分100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100 第二款 各款加重事由之檢討102 第三款 現象立法及重刑化思考之商榷105 第二項 色情行業犯罪部分105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105 一、陳癸淼等委員之提案106 二、周荃等委員之提案106 三、韓國瑜等委員之提案107 四、謝啟大等委員之提案107 五、審議情形109 六、解析110 第二款 從法益之觀點檢驗可罰性110 第三款 重刑化思考之商榷(兼論常業犯及意圖營利者之加 重處罰)113 第三項 色情物品犯罪部分114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114 第二款 法益之檢驗及重刑化思考之商榷118 第五節 修正原因之三:實務疑難問題之解決119 第一項 輪姦罪之既未遂認定及結果加重犯問題119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119 第二款 既未遂認定部分122 一、修法前之問題122 二、修法後之轉變與疑義125 第三款 結果加重犯部分126 一、修法前之問題126 二、修法後之轉變與疑義127 第二項 原強制診療措施之可行性問題128 第一款 從相關提案理由及審議情形解析其修正原因128 第二款 原強制診療規定之問題130 第三款 修法後之改進與疑難130 第六節 小結132 第五章 結論--綜合討論137 第一節 立法品質之疑慮137 第二節 國家法益與社會法益本質之釐清139 第三節 重刑化思考模式之反省141 第四節 性犯罪中兩性平權理念之深思142 第五節 現行刑法台灣化之未竟143 參考文獻145 附錄一 附錄二4498792 bytesapplication/pdfen-US兩性平權立法院重刑化思考修正原因性自主妨害風化性犯罪法事實研究立法委員none刑法性犯罪歷次修正原因之探討——以提案及審議過程為核心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52553/1/ntu-93-R8732100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