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暨研究所楊永明2006-07-252018-06-282006-07-252018-06-281999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13776多邊主義(multilateralism)是指「兩個以上國家之間,藉由長期合作、制 度性的方式,擬定普遍性的行為規範,以共同解決國際性的問題1」。因此,多邊 主義並不一定與區域主義相矛盾,也不一定是全球主義的代名詞;不同於後兩者 以地緣和範圍為標準,多邊主義係指涉參與國家的數目和互動模式與過程為概念 的核心,因此,多國(multi-national)並不一定是多邊,必須在互動關係中展現 John Ruggie 所謂的多邊主義三大特性:分別是不可分割性(indivisibility)、非歧 視性或普遍性行為原則(nondiscrimination or generalized principles of conduct)、 以及擴散性互惠(diffuse reciprocity),Ruggie 以集體安全體系解釋不可分割性, 亦即對一個國家的攻擊被視為對全體國際社會的挑釁;非歧視性或普遍性行為原 則是指涉對所有成員的一視同仁,GATT 體制的最惠國待遇(MFN)就是這項原 則的應用;至於擴散性互惠則是國家並不依賴單次或特殊的交換,而是注重長期 關係的再承諾2。application/pdf285146 bytesapplication/pdfzh-TW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暨研究所亞太安全區域組織之架構與發展report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13776/1/882414H00201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