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宗榮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紀文惠2007-11-262018-07-052007-11-262018-07-052004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52419本文係以「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為出發點,探討目前保險實務上所引用財政部核准之產品責任保險契約基本條款及附加條款,是否符合商品製造人責任法制之需要。全文共分六章,分述如下: 第一章緒論。說明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意義、與商品製造人責任之法律關係,及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在瞭解國內目前保險實務之現況及發展後,提出本文之問題核心,並以比較法學及分析法學為研究方法。 第二章商品製造人責任。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制度之建立係為配合商品製造人之民事責任而生,立法者賦予因商品事故而受害之消費者或第三人,可選擇向商品製造人依民法主張推定過失之侵權行為責任、契約責任,或依消費者保護法主張應負無過失責任之損害賠償,本章參酌美、日及歐盟司法實務及立法例之發展,先就目前國內商品製造人責任法制之請求權基礎、成立要件、歸責原則及賠償範圍加以分析。 第三章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先就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特性及法律關係加以闡釋,再就前述保險基本條款之「契約當事人」、「請求權主體」、「承保商品種類範圍」、「保險事故」、「保險期間」、「保險費及費率」、「不保事項」等加以分析,並就國內文獻較少觸及之十二項附加條款提出說明及檢討。 第四章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條款之檢討與改進。本章共分二部分,先就契約條款內容與目前商品製造人民事法制之落差加以檢討,並參酌美、日學說及實務之發展,針對被保險人之範圍、承保商品範圍之限制、契約責任之因應、承保期間及承保範圍條款之選用,以及故意責任及懲罰性賠償金等是否應列為承保範圍提出改進芻議。 第五章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理賠制度相關問題檢討。本章針對保險事故發生後,實際向保險人申請理賠之情形加以探討。先就基本條款規定之被保險人通知義務及採取合理措施之條款加以檢討,如被保險人就第三人之請求承認、和解或賠償時,檢討保險人之參與權行使問題;若未能達成和解,而實際進入訴訟程序向保險人請求保險金時,第三人或被保險人應負之舉證責任,及保險人之抗辯事由予以分析。 第六章結論。針對基本條款及附加條款比較在保險主體、承保客體、承保法益、賠償範圍及不保事項等與現行民事責任規範之落差,以及理賠事項之規定,提出未來保險契約條款修正之建議,以期符合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與商品製造人責任密切結合,真正兼顧保障消費大眾安全之目的。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研究 論文目錄 論文目錄………………………………………………………………………….Ⅰ 論文摘要………………………………………………………………………….Ⅶ 表 次………………………………………………………………………….Ⅸ 圖 次………………………………………………………………………….Ⅹ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與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意義………………1 第一項 商品製造人責任之意義………………………………………..1 第二項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意義……………………………..2 第三項 商品製造人責任與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關係………..3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3 第三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之現況與發展………………………………....7 第一項 銷售家數………………………………………………………..8 第二項 簽單保費與成長率……………………………………………..9 第三項 已發生賠款及理賠率……………………………………….. .10 第四節 問題之提出………………………………………………………… .12 第五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15 第一項 研究範圍………………………………………………………15 第二項 研究方法………………………………………………………16 第二章 商品製造人責任…………………………………...17 第一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之外國立法例觀察………………………………..17 第一項 美國……………………………………………………………..17 第二項 日本……………………………………………………………..22 第三項 歐盟……………………………………………………………..24 第四項 各國立法例之借鏡……………………………………………..26 第二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之請求權基礎……………………………………..27 第一項 民法上責任…………………………………………………….27 第二項 消費者保護法責任…………………………………………….28 第三項 民法與消費者保護法間適用之關係………………………….29 第一款 民法契約責任與消費者保護法責任之競合……………..29 第二款 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特殊侵權行為責任與消費者保 護法責任之競合…………………………………………...30 第三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之成立要件………………………………………..32 第一項 責任主體………………………………………………………..32 第一款 設計、生產、製造、加工業者…………………………..32 第二款 擬制商品製造人…………………………………………..33 第三款 經銷商及輸入業者……………………………………… .33 第二項 請求權主體……………………………………………………..34 第三項 商品範圍………………………………………………………..37 第一款 無體物與農產品…………………………………………38 第二款 不動產……………………………………………………39 第三款 人體之組織器官…………………………………………40 第四款 過期之商品………………………………………………40 第四項 歸責原因………………………………………………………..41 第一款 間接侵害行為責任類型…………………………………41 第二款 認定商品安全之標準……………………………………42 第三款 產品瑕疵之類型化………………………………………44 第五項 損害結果之發生………………………………………………..51 第一款 損害之類型………………………………………………51 第二款 純粹經濟上損失之排除…………………………………52 第六項 因果關係………………………………………………………..55 第七項 責任類型………………………………………………………..56 第一款 中間責任…………………………………………………56 第二款 無過失責任—消費者保護法之商品製造人……………58 第四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之效力……………………………………………..61 第一項 損害賠償責任及範圍…………………………………………..61 第一款 財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62 第二款 懲罰性賠償金……………………………………………63 第二項 回收或其它除去危害之義務…………………………………..66 第五節 小結…………………………………………………………………..68 第三章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71 第一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特性及法律關係……………………..71 第一項 被保險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71 第二項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特性……………………………74 第三項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之法律關係……………………………77 第二節 產品責任保險基本條款之分析……………………………………..81 第一項 契約當事人……………………………………………………81 第二項 請求權主體……………………………………………………83 第三項 承保產品種類…………………………………………………84 第四項 承保範圍………………………………………………………84 第一款 保險單範圍………………………………………………85 第二款 地域………………………………………………………86 第三款 不保事項………………………………………………... 86 第一目 列舉事項……………………………………………..87 第二目 附加險………………………………………………..94 第五項 保險事故………………………………………………………95 第六項 保險費之計算與保險金之支付………………………………99 第一款 保險費與費率..…………………………………………..99 第一目 保險費………………………………………………..99 第二目 保險費率……………………………………………102 第二款 自負額與保險金之範圍………………………………..104 第一目 被保險人之自負額…………………………………104 第二目 保險金之約定及賠償限制…………………………104 第七項 保險期間……………………………………………………. 106 第三節 附加條款之分析…………………………………………………. ..108 第一項 經銷商附加條款………………………………………………108 第二項 附加被保險人附加條款………………………………………109 第三項 食品附加條款…………………………………………………110 第四項 完工責任保險附加條款………………………………………112 第五項 承保範圍附加條款—事故發生基礎…………………………112 第六項 延長被保險人受賠償請求期間附加條款……………………113 第七項 延長產品使用年限附加條款…………………………………114 第八項 懲罰性賠償金附加條款………………………………………114 第九項 交叉責任附加條款……………………………………………115 第十項 訴訟及理賠費用附加條款……………………………………115 第十一項 自負額附加條款……………………………………………116 第十二項 變更保險費計算基礎附加條款……………………………116 第四節 小結…………………………………………………………………117 第四章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條款之檢討與改進…..119 第一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條款之檢討 —以現行民事責任相關事項為基礎…………………………119 第一項 保險主體並未涵貍狾野薇くd任主體………………………119 第二項 承保客體不包括無體物及暫時回復被保險人占有之商品…120 第三項 並未承保被保險人之故意責任………………………………120 第四項 僅限生命、身體、健康及財產法益為承保之法益…………122 第五項 保險期間之限制——藥害副作用之探討…………………...123 第一款 美國法上之發展…………………………………………123 第二款 責任額之分擔.. ………………………………………….125 第三款 藥害救濟基金之設置……………………………………127 第六項 商品製造人之契約責任非保險之標的……………………..129 第七項 最高賠償金額之限制無法完全填補第三人之損害………..129 第八項 懲罰性賠償金列舉為不保事項……………………………..131 第一款 懲罰性賠償金可保性之判斷依據……………….……...133 第二款 美國法上關於懲罰性賠償金可保性之分析……………136 第三款 我國懲罰性賠償金可保性之探討………………………143 第九項 排除瑕疵產品之回收費用…………………………………..144 第二節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條款之改進雛議………………………145 第一項 擴大被保險人之範圍………………………………………..145 第二項 承保商品範圍之限制應放寬………………………………..146 第三項 契約責任之因應……………………………………………..147 第四項 承保期間及承保範圍條款之選用…………………………..148 第五項 故意責任及懲罰性賠償金宜視商品種類列為承保範圍…..149 第五章 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理賠制度相關問題檢討….153 第一節 立即通知與合理措施………………………………………………155 第一項 立即通知義務………………………………………………..155 第二項 必要合理措施………………………………………………..158 第二節 保險人之參與權……………………………………………………159 第一項 保險人行使參與權…………………………………………...160 第一款 保險人同意和解金額…………………………………….160 第二款 保險人不同意和解條件………………………………….165 第二項 保險人未參與和解…………………………………………...167 第一款 未通知保險人參與……………………………………….168 第二款 保險人拒絕參與或藉故遲延…………………………….169 第三節 舉證責任與抗辯事由……………………………………………….170 第一項 被保險人或第三人之舉證責任……………………………...170 第一款 在保險期間發生損害…………………………………….171 第二款 承保商品有瑕疵………………………………………….172 第三款 因果關係………………………………………………….174 第二項 保險人之抗辯事由…………………………………………...175 第一款 第三人甘冒危險………………………………………….175 第二款 商品使用錯誤…………………………………………….176 第三款 商品經改造或變形……………………………………….176 第四款 保險期間外之事故……………………………………….178 第六章 結論……………………………………………...179 第一節 研究發現…………………………………………………………180 第二節 建議—保險契約相關條款之修正………………………………184 參考文獻…………………………………………………….188 附錄 一、產品責任保險基本條款 二、產品責任保險附加條款 三、產品責任保險承保辦法 四、產物保險公司要保單1081350 bytesapplication/pdfen-US責任保險商品製造人責任商品製造人manufacturer’s liabilityproduct liability商品製造人責任保險契約之研究thesis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52419/1/ntu-93-R8732102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