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12024-05-18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98256摘要:知識經濟發展潮流下,智慧財產權越來越受到重視,智慧財產之創造及運用,已成為經濟成長與生產力提升最重要的要素。保護研發成果及創造利益分享,促使創新發明者有意願持續進行研發活動制度,是各國知識經濟方案中的重要政策。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自94年度承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下稱智慧局)「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下稱本計畫)並成立「智慧財產培訓學院」(下稱培訓學院),希望建立有效且專業之培訓機制,全面提升智慧財產專業人才素質,以健全國內智慧財產環境的發展,其發展遠景及預期成果之一,即為加強大專校院研發機構人員智慧財產專業知能。 大專院校是國家科學與知識發展最重要之發源地,國內大專校院及研究機構具備有驚人之研發能量,為鼓勵大專校院重視智慧財產權,提升國內大專校院人員之研發能力及推廣大專校院研發成果運用,擬透過專業培訓大專校院研發機構人員,以提升我國學術研究水準,進而增強國家競爭力。 為持續協助提升大專校院研發機構人員智慧財產專業知能,於102年至106年度間,智慧局已運用培訓學院專業資源,協助培訓442位大專校院研發機構人員,今107年度期能再度邀請教育部補助辦理「大專校院技轉研發人員專班」(下稱本專班),以培訓及協助更多大專校院研發機構人員運用管理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研發技轉大專校院技轉研發人員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