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士2006-07-262018-05-292006-07-262018-05-292000-07-31http://ntur.lib.ntu.edu.tw//handle/246246/21246盛唐之際,律令制度業已呈現動搖現象;到唐朝後半葉,進而無法作全面性 整理。相對的,敕格成為一枝獨秀的發展,宋代的法制,以敕令格式為主要內容, 實是唐朝後半葉以來歷史演變的結果,並非突然出現。為何會有這樣的變化?歷 來少有答案。簡單說,實是由於制度不合時宜,此外,尚有幾個因素的影響:此 即關隴集團的解體,人口及產業的增長以及專制皇權的強化等。 在蒐集包括隋朝在內的格、式遺文方面,共蒐集到隋格2 條,唐格48 條, 格式等3 條。唐式83 條、令式等32 條。application/pdf18958 bytesapplication/pdfzh-TW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暨研究所律令格式格後敕格敕刑律統類關隴集團唐代律令制度研究(2/2)reporthttp://ntur.lib.ntu.edu.tw/bitstream/246246/21246/1/892411H0020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