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012024-05-18https://scholars.lib.ntu.edu.tw/handle/123456789/699607摘要:本計畫研究幫助犯與其他犯罪參與型態間的區分,及幫助行為與不成立犯罪之行為間的區分。前者是以反面方式劃定,透過論述其他犯罪參與型態的成立要件界定「什麼不是幫助犯」;後者是以正面方式劃定,透過論述幫助犯自身的成立要件界定「什麼是幫助犯」。為了能夠定位幫助犯,必須通盤檢討每一種犯罪人型態(包括單獨正犯、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的成立要件,故其實研究範疇並不只是幫助犯。 雖然幫助犯與共同正犯如何區分已是古老的爭議,但各種解決方案背後所反映出的、「正犯性」的內涵究竟是什麼的問題,卻似乎沒有被詳細回答過。與此問題相連帶的另一個問題,則是共同正犯與單獨正犯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釐清這兩個問題後,正犯與共犯、單獨正犯與各種犯罪參與型態間的結構關係可望變得清晰。 由於幫助行為沒有結果、又看不出行為定型,其內涵及應有的成立限制均靠解釋方能獲得,從早期「共犯的因果性」到近期「中性行為」是否構成幫助的論述,牽涉的都是最低限度的「犯罪性」應如何建構的問題。這道界限已是犯罪與非犯罪的區別,如何拿捏住合理的尺度、不製造過多的犯罪人,即刑法解釋學面臨的考驗。幫助犯如未減輕處罰,則也有可能與正犯處罰同重,故也應具備一定強度的違法內涵,本計畫將以「物理因果性」與「心理因果性」兩方面的要求控制幫助行為之成立,並且也從這樣的理論架構出發,處理「中性行為」的問題。 <br> Abstract: This research is for the reasonable delimitation of aiding accessory in judicial practice. It is aimed at establishing two kinds of criterion: the criteria used i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iding accessory and other accomplice offenses, and the criteria used i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iding accessory and those unsuitable. This task will be undertaken on the basis of some theoretical foundations.幫助犯犯罪參與行為人概念正共犯區分理論共犯的因果性aiding accessoryaccomplicetäterbegrifftheory on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accessory and principal offendercausation of accomplice幫助行為界限之研究(II)